事業編法律考試:行政強制與行政處罰的區別
來源:易賢網 閱讀:1378 次 日期:2017-06-30 09:15:02
溫馨提示:易賢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事業編法律考試:行政強制與行政處罰的區別”,方便廣大網友查閱!

在事業單位考試中,行政法是考生普遍認為難度較高的地方。行政法約束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與民法相比,距離我們生活較為遙遠。在考察中,會比較沒有代入感,無形中增加了難度。而當中,行政強制與行政處罰由于在概念、種類等比較類似,考生容易混亂,在此做一個區別。

1、概念不同。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和行為采取的強制性措施。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所謂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所謂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因此,從概念中,我們可以看出,行政強制的客體是相對人的人身、財產或行為;而行政處罰的客體是行政相對人的行政違法行為。

2.種類不同。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等;行政強制執行的種類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代履行等。

行政處罰表現為限制或者剝奪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拘留等。

3.適用不同。

行政處罰適用一事不再罰的原則,針對同一個違法行為,行政機關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行政處罰。而對同一個違法狀態,行政機關可以反復適用行政強制措施,直到違法狀態消除為止。

真題展示:

1、范某在路邊擺攤賣“麻辣燙”,縣城管部門以影響環境和交通為由將其小攤車等物品扣押。在扣押物品過程中,城管執法人員俞某將范某扭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城管執法人員將范某扭傷是在行政處罰過程中發生的

B.城管部門扣押小攤車等物品的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

C.因范某被扭傷,扣押范某物品的行為違法

D.范某被扭傷的損失,應由俞某個人賠償

答案:B。解析: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等。題目中城管扣押小推車等物品屬于行政強制措施,B選項正確。A選項,行政處罰是確認違法才做出的,題目中還在行政管理過程中。A錯誤。范某扭傷的損失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更多信息請查看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資料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為準!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

  • 報班類型
  • 姓名
  • 手機號
  • 驗證碼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站聲明 | 網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新媒體/短視頻平臺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云南網警備案專用圖標
聯系電話:0871-65099533/13759567129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1093837350(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
云南網警報警專用圖標
未满十八18勿进黄网站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