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在事業單位考試中的考查方式,主要以單選、多選、判斷三種題型進行考查,而對于內容來講,主要考查憲法法條中的關鍵詞和關鍵語句,側重記憶能力,進而測查考生對我國根本大法的了解情況?,F將憲法中的重要內容“公民的基本權利”的相關考點進行梳理。
一、平等權
《憲法》第3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考點提示】平等權中允許存在合理的差別,但是禁止存在不合理的差別。
二、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憲法》第3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考點提示】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條件:(1)具備中國國籍,(2)年滿18周歲,(3)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考點提示】(1)首要的政治自由:言論自由。(2)不包括罷工。
三、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第36條: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即宗教團體自主、自辦、自傳的“三自”原則。
【考點提示】不允許公開傳教。
四、人身自由權
1.人身自由
《憲法》第37條:(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考點提示】(1)逮捕的決定主體:檢察院和法院。(2)逮捕的執行主體:公安機關。
2.人格尊嚴
《憲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3.住宅不受侵犯
《憲法》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憲法》第4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考點提示】(1)公民通信不受保護的兩種情況: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2)通信檢查的兩個主體: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
五、訴愿權
《憲法》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考點提示】訴愿權包括: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
六、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
1.勞動權
《憲法》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考點提示】勞動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2.物質幫助權
《憲法》第4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目前,我國憲法并未明確規定,公民在遇到地震等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物質幫助)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考點提示】公民享有物質幫助權的三種情形: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
3.受教育權
《憲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考點提示】受教育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4.文化權利與自由
《憲法》第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國家對于從事教育、科學、技術、文學、藝術和其他文化事業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考點提示】文化權利和自由與政治權利和自由是并列關系,不是包含和被包含關系。
七、習題演練
(多選)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學研究的自由
B.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藝術創作的自由
C.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答案】ABD。解析:科學研究與文學藝術創作屬于文化權利和自由,不是政治權利,A項和B項錯。宗教信仰自由與政治權利是并列關系,不是包含關系,D項錯。故本題答案選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