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是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的法規。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下面我們通過兩道題來回顧一下關于無償獻血制度:
1.國家鼓勵________率先獻血。
A.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B.國家工作人員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C.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D.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和醫務工作者
【答案】A。解析: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
2.我國提倡________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
A.18至55周歲 B.18至40周歲
C.20至55周歲 D.19至55周歲
【答案】A。解析:我國提倡18至55歲的健康公民進行無償獻血。
由以上兩個題我們總結無償獻血制度如下:
1.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
2.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3.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