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一直以來是事業單位考察的重點難點,在日常授課過程中學員經常出現分不清楚三種罪名的情況,以下就其相同點以及不同點對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進行分析:
一、近年真題:
45 甲與乙有仇,意圖殺乙 某日甲攜帶殺人兇器前往乙的住所,準備殺乙,但在途中,甲突感腹部疼痛難忍,于是返回自己的住所休息,第二天,甲因他人告發被抓獲,甲的行為是
A 犯罪預備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45【答案】A。解析: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造犯罪條件等。犯罪預備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已具備特定的犯罪構成,中國刑法規定原則上要作為犯罪處理。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
39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于
A犯罪預備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構成犯罪
39【答案】C。犯罪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
二、.知識點分析: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形態。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
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過程中的形態。都不具備刑法規定了的一個完整的犯罪所具備的全部要件。三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一下幾點:
一、犯罪未完成的原因發生的時間階段不同。
(一)犯罪預備是在犯罪的準備階段發生的??陀^上犯罪人進行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等犯罪的預備活動。
(二)犯罪未遂是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時發生的。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行刑法分則所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的行為。
(三)犯罪中止是在犯罪的整個過程當中,犯罪的中止必須而且只能發生在犯罪的預備階段或者犯罪的實行過程中。如果犯罪即遂,就不能中止了。
二、發生的原因不同。
(一)犯罪的預備行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準備階段,未能進展到著手實行犯罪。
(二)犯罪未遂行為也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結果沒有發生。
(三)犯罪中止行為是由于犯罪分子一直以內的原因導致結果為發生。必須是自動中止或者是有效的防止結果的發生。自動中止是說,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分子認為有可能把犯罪完成,而自動地放棄犯罪的意圖,停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最主要的特征。造成犯罪中止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犯罪人的真誠醒悟,不愿繼續犯罪,有的是經他人忠告教育思想有了轉變;有的怕罪行暴露后擔負刑事責任等等。不管犯罪分子出于什么動機,只要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的,都應該認識是犯罪的中止。如果不是自動放棄犯罪,而是在犯罪過程中遇到不可克服的障礙,被迫放棄犯罪的,或者由于他人的妨礙使犯罪無法進行下去的,或者是為了等待有利時機而暫時中斷犯罪的,都不是犯罪中止。 必須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說,在犯罪預備和行為未實行終了的階段,要做到不使犯罪結果發生,只要犯罪人放棄犯罪活動就可以了;如果犯罪行為實行已經終了,還需一點時間犯罪結果才能發生,犯罪人就必須采取措施才能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如果沒有做到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仍要負即遂的責任。
所以對于三者的區別,大家以后可以根據以下思路進行辨析。首先,通過行為發生原因是意志以內的還是意志以外得導致來區分;其次,通過行為發生的時間階段來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