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7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明確將全面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包括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差異化養老保障,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長期護理養老保險,建立醫養結合等養老服務保障體系;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支持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等等。
【解析】
近年來,我國老齡人口占比不斷提升,老齡化問題凸顯,靈活就業、彈性就業等新型就業形式不斷出現,養老保障壓力日益加大。但商業養老保險發展仍相對滯后,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覆蓋面很小,難以有效滿足人民群眾通過商業養老保險提升整體養老保障水平的客觀需求,難以充分發揮對社會保障事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作用。
從國際上來看,養老保障體系大多由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承擔建設,也就是業內常說的“三支柱”體系。“第一支柱”由政府發起并承擔責任,在我國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第二支柱一般由企業發起,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主要體現為企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自愿建立的養老計劃,以居民投保商業養老保險為主。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中,目前基本養老“全覆蓋、?;?rdquo;的目標已初步實現,但二、三支柱發展相對滯后,距離“多層次、可持續”還有一定的差距。
首先,商業保險機要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個性化、差異化養老保障,積極提供企業和職業年金計劃產品和服務。大力發展老年人意外傷害、長期護理、住房反向抵押等商業養老保險,逐步建立長期照護、康養結合、醫養結合等養老服務保障體系。
其次,要確保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安全可靠運營,實現保值和合理回報。鼓勵商業養老保險資金以投資新建、參股、托管等方式興辦養老機構,支持發展適應養老機構經營管理風險要求的責任保險。
最后,要加大政策扶持,落實好國家支持保險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財稅政策,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支持商業養老保險機構有序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為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等建設提供綠色通道和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