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狗肉節大肆屠狗、吃狗肉,對此民間習俗捍衛者表示,這是當地的風俗習慣,應當尊重;動物保護主義者卻表示,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如此慘暴虐殺,于心何忍?應該對吃狗肉行為進行抵制。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廣西玉林素有吃狗肉習俗,每年夏至“荔枝狗肉節”這天,當地民眾習慣于聚在一起食用狗肉,并用新鮮荔枝就酒。然而對于動物保護主義者,屠狗、吃狗肉行為,太過殘忍。民間習俗捍衛者和動物保護主義者,這一場吃狗、愛狗之戰背后,實際上是不同文化價值觀念的沖突。客觀而言:
一方面,不管“狗肉節”提倡與否,這一傳統的節日,已經成為玉林本土的一種文化,反映了玉林當地飲食文化成風,注重菜式的味道與營養,同時也很注重傳統下的創新。正因如此,荔枝狗肉也是一種傳統下的創新。并且食用狗肉是中國的傳統和現實,在很多著名古書及名人名記均有記載,如《本草綱目》等。
另一方面,愛狗人士有權表達自己的主張,但一定要守住法律的邊界,不能因為自己愛狗,便認為吃狗的人就都是敵人、罪人,更不能自以為占據道德的制高點,一棍子把吃狗肉的打死。由此可見,保護動物的概念不是抵制食用某種動物,而是提倡人類要適當利用,在自然平衡,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滿足人類發展。在動物保護領域,應當反對動物受到虐待,提倡合理文明利用,從而維持人與自然的和諧。否則動物權益保護組織“愛此薄彼”的做法,將不利于引導人類認識保護動物,反而會加劇不同地區或不同民族的個人愛好沖突。
因此,與人為善,方能有容乃大。動物權益保護者,應該在遵守各國各地區的法律,風俗、歷史傳統以及民族信仰的前提下,宣導“動物保護,人與自然和諧”的主張,不要盲目抵制吃哪種動物,不吃哪種動物。而另一方面,玉林也在改變,狗肉館的“狗”字不見了,吃狗肉不那么大張旗鼓了,也許離徹底不吃狗肉還有很長距離,但這個距離一定在縮短。談判,是一種雙方妥協的藝術,只有雙方妥協才能共同前進,才會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