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點5:五大政策支柱
【政策動態】
要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
第一,宏觀政策要穩,就是要為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實行減稅政策,階段性提高財政赤字率,在適當增加必要的財政支出和政府投資的同時,主要用于彌補降稅帶來的財政減收,保障政府應該承擔的支出責任。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適度,為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降低融資成本,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和社會融資總量適度增長,擴大直接融資比重,優化信貸結構,完善匯率形成機制。
第二,產業政策要準,就是要準確定位結構性改革方向。要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制造強國建設、加快服務業發展、提高基礎設施網絡化水平等,推動形成新的增長點。要堅持創新驅動,注重激活存量,著力補齊短板,加快綠色發展,發展實體經濟。
第三,微觀政策要活,就是要完善市場環境、激發企業活力和消費者潛力。要做好為企業服務工作,在制度上、政策上營造寬松的市場經營和投資環境,鼓勵和支持各種所有制企業創新發展,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合法利益,提高企業投資信心,改善企業市場預期。要營造商品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市場環境,破除市場壁壘和地方保護。要提高有效供給能力,通過創造新供給、提高供給質量,擴大消費需求。
第四,改革政策要實,就是要加大力度推動改革落地。要完善落實機制,把握好改革試點,加強統籌協調,調動地方積極性,允許地方進行差別化探索,發揮基層首創精神。要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抓好改革舉措落地工作,使改革不斷見到實效,使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第五,社會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線。要更好發揮社會保障的社會穩定器作用,把重點放在兜底上,保障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務。
【解讀】
五大政策支柱,作為經濟發展工作的“頂層設計”,唯有有效把握,才可真正推進側結構性經濟改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之年助力。
所謂“行穩才能致遠”,第一支柱中的宏觀政策要“穩”,作為全局及首要之舉,唯有“穩”,才能有效推進積極貨幣政策的實施,推進簡政放權中讓利于社會的真正舉措,確保經濟發展的全局性。
所謂“經邦有術”,第二支柱中的產業政策要“準”,作為各大產業政策的重大改革時期,唯有“準”,才能把握結構性發展的大方向,用科學、高校、務實、管用的發展政策,來有序推進農業現代化、制造業強國建設,才能有效推動創新性發展戰略的有效實施。
所謂“泰山不拒細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溪流,故能就其深”,第三支柱中的微觀政策要“活”,在宏觀政策要穩的全局中,唯有在制度上、政策上營造寬松的市場經營和投資環境、全方位做好公共服務工作、保護企業真正利益、有效破除市場壁壘與地方保護,才能不斷激發市場活動,增強企業信心,提供源源不斷發展動力。
所謂“實干興邦”,第四大支柱中的改革政策要“實”,意在強調眾多改革都需落到實處,需勇于開辟改革試點,真切發揮基層的創新力量,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所謂“民為邦本”,第五大支柱中的社會政策要“托底”,與群眾路線一脈相承,意在強調群眾利益永遠是改革發展的出發點與落腳點,需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切實提供好、保障好、落實好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才能真切實現為人民群眾過上好日子而發展的偉大創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