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熱點相關背景
2月16日,記者撥通了天價魚事件的常州游客陳先生手機。陳先生說,事發后不斷接到各種電話,“沒辦法,只能把手機關掉,把微博也刪掉?!碑敵跷⒉┥习l的內容完全屬實,至于店方出示的簽了“陳”字的菜單,“肯定不是我簽的字,可以做筆跡鑒定!”對于哈爾濱方面公布的調查結果,陳先生表示不做任何評論。(2月16日現代快報)
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京華時報顧昀:說這是一起普通的消費糾紛,是說原本該怎么調查處理,按程序走就行。即便輿論洶涌,大不過法理二字。只要依法依規處理,公道自在人心。比如,松北區調查組似乎認為,只要商家明碼標價就沒錯??扇绻m魚的市場價格不過三五十元,一般餐館售價百元左右,而涉事商家定價畸高,這能算合理定價嗎?即便明碼標價,如果拿養殖鰉魚充野生鰉魚,又怎么說?憑當地相關部門的這種辦事風格和執法水平,恐怕連為不法商家擋口水,都要遭嫌棄。事件發展至此,若問哈爾濱松北區這家北岸野生漁村的“天價魚”,究竟是誰養大的,答案多半已經清楚。不良商家、黑心導游、貪心司機,再加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或縱容或庇護或不作為,正是養大這條“天價魚”的現實環境。
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就認定,當地有關部門人員從中拿過什么好處,而是指這種辦事和執法環境,客觀上助長了不法商家的囂張氣焰。民警處警時竟然叼著香煙,當地執法環境能好嗎?而從三亞海鮮宰客門到青島“天價大蝦”事件,野蠻霸道的商家與簡單粗暴的行政執法部門,儼然互為“標配”。今年春節期間,國內游客出境人數超過600萬,再創新高,到海外購物消費成為一大風潮。專家測算,如果能夠引導境外消費回流25%,可帶動國內消費增長一個百分點。且不說中國制造業該如何滿足中高端消費需求,看看眼下有些地方如此惡劣的消費環境,能做到嗎?
@錢江晚報高路:消費者認為店家以次充好,用養殖魚當野生的賣,魚怎么賣政府管不著,但賣假欺詐的事,政府沒有理由不管。何況野生的魚是可以隨便賣的嗎?其實,一些景區里的餐飲行業或多或少都有壟斷的色彩,就那么幾家,要應對那么多游客,游客的選擇權議價權很多時候其實是虛置的,客觀上比較容易形成價格聯盟或者自說自話,如果監管不到位就容易發生宰客事件。自主定價不是萬金油,哪都能用;市場不是想怎么賣就怎么賣,市場也不是忽悠一時算一時;市場更不是店家消費者刀光劍影,政府、監管閑得在一邊旁觀。它是各種參與主體的權利和責任的綜合,無視任何一方的權利和責任,都可能導致市場機制失靈扭曲,就可能淪為偽市場,真壟斷。
何況,投訴這家酒店不止常州這一家人,浙江的一位王女士一行19人,也在這家店幾乎是在同一時間消費了近16000元,其中最貴的鰉魚魚頭售價達498元一斤。還有游客普遍反映這家酒店涉嫌與出租車、導游勾結,出租車往那帶自然不是白帶的,要拿回扣,那么這錢又是由誰出的,這合適嗎、合規嗎?這可不是什么市場經濟,而是利益的茍合,是在阻礙市場競爭。東北曾經是國有經濟的重地,飽受單一經濟結構之苦,市場的力量原本就不足,政府更應該承擔起市場建設者的責任,而不是當個甩手掌柜,得過且過。
@南方日報施經:事件真相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新聞的品格若從此敗壞,再試圖逆轉恐將不易。萬元魚宴事件并不是這種新體例新聞首次出現,事實上,越來越司空見慣。這種“新”新聞體,往往由一系列彼此獨立的報道組成,卻又與傳統的組合報道有本質區別,它不注重挖掘證據、逼近事實,只是在配合事件的“劇情發展”,意圖引發社會的持續關注。這種以娛樂取代事實、以持續關注綁架新聞,與新聞價值完全背道而馳的工作方式,最終卻滲透到我們的新聞報道中,這與互聯網技術迅速普及的時代背景有關。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特別是智能手機的普及,使得每個人儼然都可能成為新聞工作者,但每個人都可以登堂入室必然帶來新聞價值的普遍貶值?;ヂ摼W的迅猛發展確實拓寬了新聞的來源,也大大豐富了新聞的表現力和傳播效率。但全民新聞的理想,由于缺乏專業的評判和審慎,最終只能不斷掏空新聞本身?;仡^數一數,從除夕夜到今天,就是這條新聞已“持續發酵”的周期,可真相依然迷離不清。
對于事實不加確證,以剪刀加漿糊的方式拼貼邊角料來充當新聞,無論這是否已漸成事實,作為事實守夜人的新聞工作者,其失職都是不可辯解的事實。互聯網時代,職業新聞人的職責并未減輕,而是更加沉重。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線,新聞若失去真實而只剩下“互掐”留下的一地雞毛,只能走向死亡?;ヂ摼W時代,新聞工作者不應自輕自賤,而需以更強烈的工作熱情捍衛新聞事實和新聞發言權。
@新快報:雖然事情真相還有待調查,但關于天價的誤解卻值得反思。在一個對公平頗為敏感的地方,價格問題總能引發無數口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特別規定“公平合理”原則,但何為“公平合理”,并無明確標準。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餐飲價格屬于自主定價,只要明碼標價,只要滿足消費者知情權,只要不存在強買強賣,價格即使高得離譜,也可列入“公平交易”范疇,因為消費者還有自由選擇權,還有“用腳投票”的權利。在市場競爭之下,價格自會趨于合理,天價必然會失去市場。
顯然,我們更該關注壟斷性質的天價,而不必過度苛責基于市場的偏離性定價。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事情,就交給市場自主進行調節。尤其是在“大眾點評”時代,價格信息的不對稱相對弱化,沒有依靠天價可以成功的企業,我們又何必對于天價如此念茲在茲?不過,令人悲哀的是,要不是“天價”這一天然輿論催化劑,那些隱藏在景區小店里的價格欺詐和短斤少兩,又有多少能得到關注?其實,最終影響一個城市形象的,不是高得離譜的價格,而是消費者面對高得離譜的價格沒有選擇權,面對明目張膽的短斤少兩和價格欺詐投訴無門。那些以保護地方形象為名的不作為和亂作為,恰是城市形象的最大損害者。
@鄭州日報:雖然旅游業已是國民經濟中當之無愧的明星行業,但也經不起宰客折騰。監管一旦缺位,游客就會成為你爭我奪的唐僧肉,休閑放松之旅就會成為“人在囧途”。很多國內著名旅游景點,因宰客事件多發被游客視為畏途,不得不承受游客源失、日漸蕭條的代價。此外,因監管乏力導致的強制消費、票中票等諸多問題,也在侵蝕國內旅游環境,讓行業長期在低水平徘徊,難以轉型升級躍上新臺階。
市場經濟是誠信經濟。做人講誠信,為商更離不開誠以待人、童叟無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無論是景區、商販還是游客,旅游行業任何參與者都要在法治軌道上運轉。監管部門應主動作為,及時查缺補漏,真正聽取民聲,切實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嚴懲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徹底告別“管不了”“管不好”“管得慢”的尷尬。唯有如此,才能以法治為抓手,逐步培育出良好的旅游環境。
解析:去年的青島“天價大蝦”事件就刷爆了網絡,而此次“天價鐵鍋魚”事件更是讓公眾為之震撼,雖然說青島38元大蝦事件,關鍵在于價格欺詐和地方保護,商家故意模糊一份蝦與一只蝦之間的區別,監管部門面對明顯的價格欺詐無動于衷。而在哈爾濱“天價魚”事件中,價格標示清晰,消費者所投訴的是短斤少兩,并在發生爭議后遭遇毆打。
無論是38元一只的青島大蝦,還是398元一斤的哈爾濱鰉魚,都與日常認知相去甚遠,毋庸諱言,市場上確實存在不少類似“天價魚”宰客的現象,這既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也降低了物價局、工商局、旅游局等部門的公信力。而此事件背后,折射出背后的執法缺位,對于這種行為,需要我們消費者、媒體、政府多方協作,齊抓共管,這種不誠信、不法行為應受到嚴厲打擊,無處可藏。
作為消費者,面對這種欺詐行為,不能有忍氣吞聲、花錢息事寧人的想法,而是要敢于與之斗爭。留存證據,積極聯系物價部門,工商部門、消費者協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并積極對商家進行監督。
作為媒體,應該擔負起自身職責。關于民生的問題,應時刻關注。誠信經營的行為可以給予表揚,對這些有欺詐行為的商家,應該給予曝光,引起相關部門注意,使其受到嚴懲。在這次青島大蝦事件當中,網絡媒體成為問題引起重視的主力軍,使消費者問題得以解決。當然,媒體在報道過程中也應該本著客觀公正,不夸大,不虛假,正確引導輿論,給民眾以知情權。加強互聯網監督。
作為政府部門,應該擔負起監督管理職責。在此處的事情處理過程當中,當地政府不免有不作為的行為。但是后期的處理,政府有關部門對不法經營者采取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處罰。在假日經濟期間,物價局、工商局、食藥監、旅游局等多部門應該聯動,加大聯動管理本地市場,布置人力,及時打擊不規范行為,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利,又維護本地市場秩序。
各地旅游市場監管部門,應建立保護旅游消費者權益長效、聯動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處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場不法經營者黑名單制度,為消費者創造放心的旅游消費環境。
我們可以預期,商家的誠信經營,消費者的法律維權意識提升,媒體的全面監督,政府各部門守土負責,嚴格執法。這樣才能建立好一個良好的城市形象,誠實守信才能逐漸成為行為準則,才能建設成為美麗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