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及分值 | 測試內容和要求 | 備 注 |
聲樂(30分) | 清唱自選歌曲一首,時間不超過3分鐘。 | |
自彈自唱(25分) | 抽取一首視唱,并用鋼琴伴奏、自彈自唱。 | 抽測內容為小學音樂教材必唱歌曲曲目。 |
鋼琴(25分) | 自選一首鋼琴曲獨奏。時間不超過3分鐘。 | |
特長展示(20分) | 1.除鍵盤樂器以外的其他樂器演奏,演奏曲目自選,限時3分鐘以內完成。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備。2.可選擇成品舞進行展示,任何舞種都可以。 | 舞蹈和器樂自選一項展示。舞蹈道具、音樂光盤以及樂器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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