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縣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縣公安局會同縣人社局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崗位為祥云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交通管理大隊,云南驛派出所、東山派出所警務輔助人員。本次共計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5名,其中特巡警大隊11名、交通管理大隊2名,云南驛派出所1名、東山派出所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如下:
崗位 | 人數 | 崗位特殊條件 |
特巡警大隊 | 11 | 1.男性; 2.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3.持有摩托車駕駛證D證者優先。 |
交通管理大隊 | 2 | 1.男性; 2.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3.持有D類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者優先。 |
云南驛派出所 | 1 | 1.男性; 2.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3.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
東山派出所 | 1 | 1.男性; 2.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3.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0年5月至2007年5月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9,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人員或英雄楷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實施。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22日每天8:00—11:30、14:00—17:30。
2.報名地點:祥云縣公安局前樓三樓輔警管理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形式開展,不接受他人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真實填報《祥云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自行下載報名表)。
4.報名材料:(1)《祥云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1份(附照片);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個人信用報告(自行到銀行受理點申請)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面詢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進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等環節。
特別提醒: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弄虛造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參加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公告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基本公安知識、法律法規常識、遵紀意識和綜合素質,卷面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占個人總成績的30%。
(三)體能測評
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公告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評,測評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計算,總分100分,綜合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占個人總成績的10%。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公告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最終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占個人總成績的60%。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乘以30%+體能成績乘以10%+面試成績乘以60%。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結果(綜合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環節;如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應聘人員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及公安機關輔警招錄條件,對確定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并檢查應聘人員個人信用信息,對被依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不予錄用;對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考察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應聘人員報名崗位筆試、體能測評、面試3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祥云警方在線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五、輔警補錄
因錄用人員考察、體檢、核查發現不符合聘用情形,以及個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到崗報到,或者使用輔警部門人員出現空缺在下次招聘前急需補充的,可實行補錄。補錄對象從本次招聘中相關崗位應聘人員綜合考評成績不低于60分的人員中產生,按自愿和服從調劑原則,綜合考評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確定補錄人員。
補錄對象的成績保留至下次招聘工作啟動之前,新一輪招聘工作啟動后,補錄對象即從新一批應聘人員中產生。
六、薪酬待遇及后續管理
新招錄人員設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轉正定為七級,在轉正發文的次月執行新工資標準,新工資標準按七級至一級工資總額4000元/月至6000元/月不等保障(含“五險”、績效)。被聘用人員實行警務化管理,按照《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及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祥云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出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祥云縣公安局機關紀委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祥云縣公安局輔警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部門:祥云縣公安局機關紀委。
報名咨詢聯系人及電話:張警官18869812841;傅老師18760907868
祥云縣公安局
2025年5月9日
(掃描二維碼下載報名表)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K9FanElwDw8tFlpowypq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