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成人學校、各民辦學校:
為加快適應我縣普通高中以及職業教育形勢的變化,滿足普通高中“二輪課改”、“特色示范性高中”創建以及職業類學校對師資的需求,靈活引入高學歷、優秀人才,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現就相關七所學校教師優先招聘工作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況
(一)參與招聘的學校。嘉善縣高級中學、嘉善縣第二高級中學、嘉善中學、嘉善縣廣播電視大學、嘉善縣中等專業學校、嘉善縣信息技術工程學校、嘉善縣泗洲中學。
(二)招聘人數。合計39名(各校招聘學科、專業要求以及人數等見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應具有學校對招聘學科的專業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和教師資格(非師范類必須在錄用后2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健康。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聘對象,戶籍不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2.列入“211工程”及以上全國重點高校2014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聘對象,限浙江省籍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屆文理一類專業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國家級年度獎學金一次及以上或者獲得校級年度一等獎學金一次及以上(校級年度二等獎學金要求二次及以上)或者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非文理大類專業的準入條件按高校和專業參照執行)
三、招聘的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赴高?,F場招聘方式。
1.考點安排。由教育局和招聘學校成立招聘工作組分赴五所高校進行現場招聘,每所高校將作為一個考點。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前來應聘。應聘日上午9:00-11:30接受報名,下午進行筆試和面試考核。以招考時間為順序,相關招聘崗位若在前一輪考點中已招滿,下一考點將不再推出,依次類推。
各考點具體招聘時間和招聘學科等安排如下:
考點序號 | 考點 | 招考時間 | 招考學科(附件1) |
1 | 浙江工業大學 | 11月13日 | 只招通用技術、信息技術 |
2 | 華東師范大學 | 11月13日 | 除通用技術外 |
3 | 浙江師范大學 | 11月15日 | 除通用技術外 |
4 | 中國美院 | 11月15日 | 只招美術 |
5 | 杭州師范大學 | 11月18日 | 除通用技術外 |
2.報名: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同一考點,每人限報一所學校。由本人填寫《嘉善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1)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和專業水平、能力等內容);
(2)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3張。
無法現場提供有效優先招聘條件書面證明材料的,也可由所在學院或系提供證明材料(但在擬錄用后必須提交原件)。
3.筆試:以不少于1:3的比例由考核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筆試測試,如果報名人數不足的,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者取消,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4.面試:筆試后,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基本素養和專業能力,采用專家問答、說課或者試講的形式。
5.確認意向:對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在最低分數線(60分)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1:1于考核當天初步確定錄用意向(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果該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該招聘崗位計劃數相應核減。
6.體檢、考察。由教育局統一對擬確認意向對象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后,由學校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7.公示擬聘用名單。對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對象,由縣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辦理擬聘用手續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同級政府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應在2014年8月5日前憑檔案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文件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它事項
1.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規定: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2.如發現在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教育局將不予聘用。
3.非師范類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錄用人員,二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師范類畢業生要求在報到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4.招聘公示結束后,如遇聘用人員變動,不再依次遞補。
5.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6.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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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善縣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doc》來源于浙江省嘉興市嘉善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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