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背景】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為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行為,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有關法規精神,加大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力度,人社部研究起草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預測題目】
近日,人社部出臺的公務員考試規定中要求對于招聘單位擅自組織公開招聘的、設置與崗位無關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條件的、招聘公告發布后擅自變更招聘程序、崗位條件、招聘人數、考試考察方式等“因人畫像”、“蘿卜招聘”行為,責令限期改正,直至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請談談你對這個規定的看法?
【中公解析】
近年來,類似“因人畫像”“蘿卜招聘”事件時有發生。湖南武岡衛生系統免試招錄,不少領導的直系親屬無醫學背景、無報考條件卻被公然錄取;湖北省利川市人社局招聘,面試結果前兩名均是人社局及其下屬單位干部的子女……相信這種現象不是個案,而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這種現象不僅對于那些被“潛規則”的學生來說一種不公平,繼續放大更是對于法律、規矩、制度的漠視,更是對政府公信力提升的一種阻礙。發生此類現象的主要原因還是來自于頂層設計的漏洞以及相關部門監察力度的不足。
人社部出臺新出臺的規定不僅要限期改正,而且要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這里不僅體現了嚴肅問責,而且體現了問責到人、問責到邊。再一次明確了蘿卜招聘的嚴重性并且加以負責人責任制的方式來提高查處的主觀能動性,甩起問責的鞭子,鞭策相關主管人筑牢“蘿卜坑圍欄”,并且通過這樣的方式進一步放大考錄透明度,向社會去宣揚公平正義。
再者,對于參考試者而言,除了做好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堅決抵制考試中的違規行為,更要對于不公平敢于說不,并且借助招考的相關舉報通道的暢通性,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正風肅紀,使“從嚴治黨”之風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