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這既是對經濟持續健康增長的挑戰,也到了我們反思發展模式的關鍵節點。過去,粗放型的發展在追求經濟發展速度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態環境代價。從霧霾襲城到污水橫流,都反映了環境之殤,也強調了劃定生態紅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生態紅線的確立是我們對過去發展片面化的反思,也是對未來加強環境保護的重要舉措。然而,在紅線劃定的同時,如何用生態紅線換來生態紅利,是大眾關注的焦點。正如習總書記所說,我們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以紅線換紅利,是面對人口、經濟雙重壓力的必然選擇。在人口爆炸和經濟發展的雙重壓力下,從上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我國濕地被開墾面積逐年提高,各類大小湖泊消失上千,眾多濕地水質逐年惡化,不少濕地生物瀕臨滅絕。濕地消失的重要原因,是在人口增加后不得不選擇過度開墾和過度放牧。這種短視的發展思路,無異于竭澤而漁。當開墾的過程中超出了資源的承載量,帶來的必然是自然的報復與反噬,所以我們要變短期發展為長期協調發展,就必須劃定生態紅線,將開發控制在資源承載量以內。
以紅線換紅利,是平衡生態保護與民眾幸福的關鍵。對于老少邊窮地區而言,生活條件異常艱苦,如果沒有一定收入作為保障,生活確實不易。既要保證當地群眾的收入,又要保障生態環境,二者如何同步,的確是個難題。而老少邊窮地區的居民,一樣有自己追求幸福的權利。所以,劃定生態紅線就是在發展和保護當中達到平衡,既能使當地群眾獲得收入,也讓生態環境保護找到出路。
以紅線換紅利,是將生態建設納入法治軌道的基礎。劃定紅線的實質,就是在劃定底線,底線就是不可逾越,不可踐踏。而在劃定紅線的同時,也通過生態補償機制使周邊群眾獲益,將一切都納入法治約束的范疇,使得生態保護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德國和西班牙,由非政府組織管理和推動濕地保護的歷史非常悠久,而在保護和恢復項目當中如何獲得資金支持,如何進行土地有償轉讓,都是由國家法律作為依靠和保障,從而使制度在生態保護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十八大之后,五位一體總布局的提出,將生態建設提升到全新的高度,也預示著生態文明建設將貫穿到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因此,劃定生態紅線,既是推動生態保護的重要舉措,也為贏得更多生態紅利打下堅實的基礎,從而使構建美麗中國的目標由理想照進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