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2016年5月,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徐匯區調研城市歷史建筑、歷史風貌保護工作時強調,歷史建筑、歷史風貌是城市歷史的延續、文化的積淀,做好歷史建筑、歷史風貌保護工作,是上海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
【解析】
歷史上,我們就對城市建設、對空間秩序有著極為豐富、智慧而又深刻的認識。遺憾的是,今天我們的很多城市卻丟了魂。因為“重新城、輕老城”“拆真古跡、建假古董”,不少城市抹去了自己的歷史文化而喪失根基;在照搬照抄中,城市缺失了自己的特色風貌而泯然眾人;在貪大、媚洋、求怪的風氣中,“第一高樓”相互攀比,“山寨白宮”頻頻亮相。
城市文化,是城市的精神之根。一場冬雪讓人們不懼嚴寒趕往故宮尋找“老北京”。“白雪鑲紅墻,碎碎墜瓊芳”,風雪中的故宮變成凝固的詩、立體的畫、貼地的音符,變成了天地間獨一無二又教人守望的文化坐標。這樣的文化符號其實散見于全國各地:不僅有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還有更多暫時不那么知名的歷史街區、歷史建筑、工業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它們是城市的固體記憶,都曾在歷史風塵中留下滄桑故事,有了它們,城市的編年史才得以續寫。
首先,我們要加強保護、修繕與利用傳統風貌街區,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傳承城市文脈、提升城市品質。要賦予傳統風貌街區新的功能,在保護的前提下適度合理開發利用,充分發揮傳統風貌街區的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歷史文化價值。
其次,建筑是城市的文化符號,反映了生活在這座城市中的人們的集體價值取向和整體精神風貌。要注重把握好“四個協調”,即注重與城市的功能劃分和建設布局相協調,注重與城市天際線、山脊線、水岸線相協調,注重與歷史文化、地域文化相協調,注重與片區整體風貌相協調,統籌考慮、科學論證、審慎推進,力求出精品、避免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