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在其官網上發布《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其中第12條和第17條規定,自治區各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依照財政部制定的分地區標準執行。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長期以來,地方公務接待超標現象嚴重,一度成為“奢侈”、“浪費”甚至“腐敗”的代名詞,而由于相關制度和標準的缺失,差旅費報銷逐漸成為不少機關單位的“隱形福利”,開具假發票、虛報冒領、轉嫁差旅費等現象嚴重,并逐漸滋生為不良作風、貪污腐敗的溫床。此次廣西自治區公布《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是對財政部制定的分地區標準政策的貫徹落實,既符合當地經濟增長規律,生活水平和物價水平的變化,還能節省財政開支,是值得肯定的舉措。
早在2006年,我國相關法律就對差路費的報銷標準、報銷比例等做了詳細的規定,2014年1月1日出臺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也按照地區、級別、項目等原則對各省的差旅費標準做了相關的規定,但這些規定中,就大家普遍關心的住宿費、餐費等都未給出具體的數額。此次廣西自治區出臺此條例考慮了各地的實際,將差旅費的規定細化,列出具體的費用標準,既提高了條例實施的透明度,也方便了社會各界的監督?!掇k法》的出臺不僅是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的具體措施,還將有效減少和杜絕因旅費報銷漏洞而產生的不良作風和問題。
當然,要想使該條例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一方面,各級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嚴格貫徹實施該條例規范。要嚴格管理經費使用,做到節約經費開支、不鋪張浪費、不超標準接待等。另一方面,要加強信息透明、監督力度。利用輿論和民眾的監督,約束黨員干部行為,同時,對違規擴大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套取經費、使用虛假發票報銷等違紀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不讓規定變成一紙空文,堅決遏制差旅費上的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