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6年2月,演員馬伊琍在微博發表長文,批國內的機場和火車站的母嬰室形同虛設。獲得十幾萬網友點贊。馬伊琍表示,自己對于國內機場母嬰室的設計十分失望。她在機場因為小女兒突然拉肚子,抱著她來到母嬰室,卻發現很多必要的設備都沒有,只能“轉戰”女廁所。近年來,類似“母嬰室不為母嬰設”的情形屢屢發生在我們身邊:盲人專用通道盲人用不了、便民室不便民、服務區少服務……
2015年12月1日晚,北京市規劃委在其官微上發布《城市軌道交通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程》(征求意見稿),其中建議在客流量較大的車站設置母嬰室,一般車站在無障礙衛生間內設置母嬰功能設施。
深度解析
[綜合分析]
公共場所哺乳,是母親和嬰兒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剝奪。在公共場所設立專供母親哺乳之用的母嬰室,無疑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應有之舉和以人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指標之一。
近年來,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各種新式建筑層出不窮,當我們走進機場、火車站等公共場所時,往往會驚嘆建筑物的富麗堂皇,可是這些“高大上”的建筑中又有多少能夠照顧到類似母嬰室這樣的細節呢?事實上,這些場所缺失的豈止是母嬰室,一些公園廁所配套不足;某座大橋主體完工,引橋沒有建設,導致行人無法通過;橫七豎八的井蓋縱橫交錯于馬路上,影響交通和美觀等等……種種現象表明,缺乏的是城市的“溫度”,是人性化的服務。
[原因分析]
公共場所母嬰室“形同虛設”,直接原因是公共場所管理者對設置母嬰室的認識還不深刻,對母嬰室的設置、管理工作不夠重視。
再者,公共場所設置母嬰室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導致很多公共場所還沒有設置母嬰室,已經設置的母嬰室也“形同虛設”。
[對策措施]
對此,教育專家認為應從以下方面改善:
一是全社會提高保障哺乳權和保護母親的意識。
二是城市規劃需要建設者細心設計,全面規劃,設計理念更要與時俱進,建設不要只停留在“有”上,而是要更注重實用,從使用者的角度去感受,去完善。
三是需要法律和制度的補位。應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必須設置母嬰室、母嬰座位,并對其管理和運營出臺制度,進而讓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在規劃之初就能給母嬰室留出一席之地。同時,配套懲罰機制,施加壓力,予以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