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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福建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大二學生小芳向當地媒體反映,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必須到與校方有合作關系的企業實習,否則無法取得畢業證。小芳表示,“主要是我們這一屆的實習期突然從半年延長到一年了,我覺得太長了,很不合理。”目前學校表示聽取學生意見,尋求解決方案。
綜合分析
[現象剖析]
實習成績與畢業證掛鉤,違反了學籍管理制度。根據《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在完成所在學?;蚱渌逃龣C構教學計劃規定的學業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依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實習與畢業證掛鉤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該校將實習成績與畢業證掛鉤,違反了學籍管理制度,打亂了學生的實習、學習、找工作計劃,侵犯了學生的選擇權自主權。
實習是教學的延伸,是學生接觸社會、了解崗位知識、培養職業技能的重要途徑,可以說是他們畢業前的“必修課”。但近年來媒體不斷報道,用工荒的大背景下,在各制造企業生產線上頻繁流動的工人中,出現了大批由學校帶隊參加“頂崗實習”的中?;蚵殬I學校的學生大軍。在此過程中,學??蓮闹蝎@利,受利益驅動,學校與企業一拍即合,合演了一個利益共享的“雙簧”:明修學生“實習”棧道,暗渡化解“用工荒”的陳倉。拿畢業證相要挾,這種棄學業、重實習的做法,是教育方式的本末倒置。
總而言之,建立在校企合作基礎上的定點實習,本身并沒有問題,實習時間是一年還是半年也并非關鍵。問題在于教學計劃的安排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關鍵在于校企合作、定點實習是否一切以學生利益為重。
[影響分析]
一方面,學生工在勞動密集型企業被大量“征用”,做著普通工人的工作卻拿著低于正常工人的薪水,這種尷尬而無奈的身份,背離了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良好初衷和實習目的,侵犯了學生的合法權益,損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另一方面,一些學校忘卻教書育人的宗旨,利用教育管理者的強勢地位,把學生當做廉價且聽話的勞動力,把安排“學生工”實習頂崗當做發財的旁門左道,而超期實習、工作時間超標、高強度的重復性勞動、精神壓力大等各方面“非法用工”的實情,讓學生還未走上社會便已疲累不堪。
[參考對策]
專家認為,治理職校實習亂象,一方面急需相關管理部門徹底清查職校勾結企業牟利、侵害學生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另一方面,職業教育機構須檢討自身發展中的觀念誤區和牟利沖動,特別是要盡快補上“尊嚴教育”這一堂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