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申論范文:藥品網售停不了 規范管理宜提速
在前兩期的采訪報道中記者發現,雖然第三方平臺網上售藥試點工作已經結束,但是網絡售藥仍舊處于“藥不能停”的狀態,除了第三方平臺網上藥店采用貨到付款方式規避現有規定,處方藥也在網上進行公然售賣,這些問題都給患者帶來安全隱患。(8月25日《福建日報》)
網售藥品本身是柄雙刃劍,有利有弊。有利的一方面是互聯網打破信息的壁壘,讓消費者更容易買到想要的藥品,特別是短缺的藥品;同時,網上價格競爭的透明,有效降低了藥價,讓消費者可以買到價格更便宜的藥品。不利的一面則是網售藥品,可能出現假藥、濫售處方藥等行為,影響到藥品質量安全。藥品因其商品的 特殊性,與消費者生命健康攸關,網售藥品的弊端顯得更突出。
藥品作為特殊商品,在實體的經營中有著相當嚴格的監管,包括藥品銷售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質、藥品質量安全等等,有一套成熟的機制。“網售藥品”的困 局在于實體的監管未能內嵌進互聯網平臺,形成藥品安全保障的真空。“網售藥品”亂象某種程度類似于網約車,監管、平臺、藥店三者之間,規則與責任的模糊。顯然,“網售藥品”真正的尷尬其實是有效的監管滯后于線上市場的發展步伐。
藥品網售停不了,源于網絡銷售的慣性與消費依賴,不是簡單叫停乃至禁止的命題。與其禁而不止,還不如因勢利導,加速完善監管規范。首先需要通過立法,確立藥品滿足互聯條件下安全流通的規則。如建立統一的網上藥品零售平臺,嚴格網售藥品資質準入,嚴格信息平臺管理責任與違法責任,健全藥品流通監管碼制度 等,扎牢藥品網絡流通安全的籬笆。
其次,相信并重視市場的自我調節功能。“網售藥品”消費安全的信任,也是倒逼市場規范的內在動力之一,只有能夠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用藥安全,才可能保證 藥店經營的長久利益。事實上,隨著“網售藥品”試點的深入,一些藥品零售企業正在推動銷售線上與線下的融合,下單在線上完成,交貨則是以實體藥店為主體展開,而不是第三方的大物流,即“信息+藥品封閉配送”。“網售藥品”能夠趨利避害,也應“管放結合”,允許市場主體自我探索創新,加強引導扶持,促進行業 的自我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