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十三五規劃的建議提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并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實施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根據國家“十三五”規劃,未來五年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需提高5.1個百分點。據了解,目前,不少參與試點的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已經降低到只要求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包括租賃),農民進城落戶幾乎是“零門檻”。但是,記者近日在多地調查發現,不少參與試點的中小城市戶籍城鎮化率遠遠低于預期目標;在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升緩慢的背后,還存在一定的“逆城鎮化”現象。 (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
近年來,國家一直致力于推進城鎮化和放開城市落戶限制,但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卻出現農民落戶城市意愿低,甚至很多人欲將戶口遷回農村的“逆城鎮化”現象,由此引發了廣泛討論。
綜合分析
[原因分析]
“逆城鎮化”,是本來有機會把戶口落在城市卻不落,或把戶口從城鎮往農村回流的現象。從世界發展史的角度看,極端的逆城鎮化,是城市化后期大城市的人口和就業崗位向小城鎮遷移的一種分散化過程。但顯然,就我們的發展階段而言,還遠沒有達到這種程度。從目前看,中國城鎮化進程并沒有停滯,也沒有出現大規模“逆城鎮化”,但針對局部出現的“逆城鎮化”現象,有必要對此分析原因、找準對策。
農民不愿到城市落戶,直接有這些原因;一是農村生活成本低,二是農村戶口的利益鏈條在增加和拉長。隨著我國城鄉面貌的不斷改變以及農村土地改革的變化,附著在農村房屋、農地以及農村戶口等上面的利益越來越大,如農業補貼、農地潛在價值或現有價值已經大幅提升,農村戶口的含金量或潛在含金量的增大。
與這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些城市戶口含金量的成色卻在下降。比如,商品房價格不斷攀升,上學難上學貴、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造成了城市生活成本過高,環境污染等原因也降低了城市的宜居度。中小城市雖不設落戶門檻,但承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能力比較有限,市政服務和就業機會等優勢不突出,對農民而言吸引力不強。特大城市和發達地區落戶門檻卻很高,也形成了“想落的不讓落,讓落的不想落”現象。
逆城鎮化”,根本上是由于目前很多城市宜居度不夠高,生活壓力卻日漸增大,在就業等方面也對農民的承接力、吸引力不足造成的,不能簡單地歸結為農民有“農村特殊利益”。
[對策措施]
總結
首先,要提高農民進城落戶的意愿,推進人的城鎮化,讓進城農民和土地“解綁”、盤活農村土地資產是關鍵。如今,農村土地已實現確權,但尚未形成交易機制,因此可以探索讓農民手中的土地承包權益自由交易,讓農民獲得公平合理的回報,從而自愿退出。
此外,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戶口也需實質性放開,人的城鎮化要以人為標準,諸如是否實際居住、工作、生活。以上海為例,“居轉戶”政策實施7年僅2.4萬人落戶,限制依舊較為嚴格。
總之,“逆城鎮化”背后折射的是中國的戶籍制度改革,欲破解改革難題,需城鄉同步推進。既要探索出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合理退出機制,也要在京滬等城市真正落實人的城鎮化。毋庸置疑,戶籍制度改革一旦破冰,必將為中國經濟發展釋放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