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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意見》從落實工作責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嚴格責任追究等幾個方面,對如何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提出明確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指出,對干部選拔任用要嚴格把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要求,選人用人的關口卡得更嚴,防止“帶病提拔”的網織得更密。據報道,2015年,僅江蘇省就有65名干部因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被暫緩任用或取消資格。
綜合分析
“用一小人,則小人齊趨。”干部“帶病提拔”不僅直接損害干部隊伍的純潔性和戰斗力,而且敗壞用人風氣,扭曲用人導向,引起更為惡劣的連鎖反應。“帶病提拔”的干部多了,干凈干事的干部自然就吃虧,甚至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對政治生態造成難以修復的破壞。
從成因看,一方面,考真識準干部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帶病”干部隱藏、深埋、掩捂自己的“病灶”,背后的靠山關系形成嚴密的“保護傘”等因素,是出現“帶病提拔”的客觀原因。另一方面,選任工作不深不細,執行政策“跑冒滴漏”,面對說情打招呼等外部干擾不敢正面拒絕甚至主動迎合等現象,是出現“帶病提拔”的關鍵因素,而正是由于選任主體的這些“不過硬”,才使“帶病提拔”有土壤、有市場,甚至大行其道。
可以說,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既是干部群眾的強烈呼聲,也是黨中央和各級黨組織努力破解的干部工作難題之一。作為近些年來這一方面工作的經驗總結,這次出臺的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體現了科學性和操作性的統一,是一個符合實踐需要、符合工作規律、符合基層期盼的好文件,有助于將干部“帶病提拔”控制在最低限度。
[參考對策]
防止干部“帶病提拔”,須先識“病”,必須把知人識人的功夫下在平時。要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干部,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識別干部,及時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準確評價干部優劣、及時發現問題。要開展經常性綜合分析研判,對干部有關問題及其性質、程度等進行會診辨析、篩查甄別、作出判斷,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慎舉,慎舉在核真”。防止干部“帶病提拔”,需要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堅持前移審核關口,做到動議即審,該核早核,對納入考慮范圍的有關人選,提前審核其政治表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突出針對性、增強靈活性、提高有效性,針對不同考察對象的具體情況,細化考察內容,改進考察方式,廣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充分接受群眾監督。
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分別履行好直接責任、監督責任。要建立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對“帶病提拔”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實行“一案雙查”,不僅查“帶病提拔”的干部,而且倒查相關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及時通報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