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年伊始,首個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河北,約談省委書記趙克志、省長張慶偉,并設立舉報電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河北省工作動員會在石家莊召開,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明確表態:“對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生態治理持續惡化的地方,該約談的約談,該追責的追責,絕不能顧及情面,特別是對黨政領導干部,在環境保護方面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十四次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稱“建立環保督察工作機制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抓手”。會議明確,要把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作為先期督察對象。
剛剛過去的2015年是環保政策元年,也是環保約談“爆發”年。來自環境保護部的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環保約談的節奏明顯加快。截至2015年10月底,環境保護部約談了長春、滄州、臨沂、承德、駐馬店等15個城市的政府主要負責人;與此同時,各省(區、市)環保部門對28個市縣進行約談,對19個市縣實施區域環評限批,對督查中發現的176個問題進行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