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優化學科專業布局和人才培養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
2015年11月,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鼓勵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以產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和社會建設需求為導向。
2015年7月,浙江公布了首批41所加強應用型建設試點本科院校名單。浙江明確提出,這些高校的應用型專業將占所在院校專業數的70%以上,在應用型專業中就讀的學生將占所在學校在校生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