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邀請明星代言產品,利用明星的影響力為產品開拓市場,提高知名度而已是商業慣例,而形式多樣的廣告也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這些廣告中亦不乏夸張、虛假的廣告,因為明星本身的關系,不僅使消費者蒙受損失,也給社會文明建設帶來惡劣影響。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或夸大產品功效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目前廣告法律法規不健全,量刑標準不明確、不規范,法律情形考慮不周全等,另外執法不嚴,打擊力度不夠;二是明星缺乏藝德,只以利益為主要考量,與商家同流合污;三是負有監管職責的公權力部門執法力度不嚴,造成不合格商品流通市場。
規范明星代言,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一方面,明星不代言虛假廣告,不夸張廣告產品功效有助于維護消費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商家無法夸大,捏造產品功效有利于規范市場,促進市場良性競爭。為此,須多管齊下,規范明星代言,要好以下工作:
首先,推進法制建設,為規范明星代言提供法律保障。一方面完善廣告法律法規,清晰界定問題產品代言人應當承擔的連帶責任外,還應當進一步明確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中禁止個人或實體機構進行推薦或驗證。另一方面,借鑒西方國家經驗,堅持立法從嚴,違法必究,消除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而不用承擔責任的僥幸心理。
其次,加強對明星思想道德的教育,樹立明星規范代言意識。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其代言假廣告,則損害了藝術、經濟、文化、社會、道德、倫理、秩序等等的健康法則,蠱惑的是人心,帶來的是對社會文明發展的羈絆。因此明星選擇代言產品不應只從利益出發,價高者中,還要全面了解產品,不盲目接受代言。對藥品、醫療器械這些廣告宣稱的效果和個體體驗有較大差異的產品,明星則應敬而遠之、唯恐避之不及,也應拒絕以消費者的名義為某種食品作證明。
最后,規范明星代言的關鍵是加大監管部門執法力度,杜絕不合格商品流通市場。明星是沒有義務對公權力監管之下的商品進行再檢驗的,執法機構應嚴格監管商品的生產、銷售、檢驗、檢測等環節,鼓勵群眾監督,媒體監督,嚴厲打擊商家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正常運行。
總而言之,規范明星代言是對社會公眾負責,應多管齊下,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樹立明星規范代言意識;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使其發揮懲治名人與保障消費者的雙重作用。
簡評:
這是一篇申論范文,文章結闡述了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問題,分析了其原因,并從推進法制建設、加強教育、加大執法力度這幾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措施論述,呈現出總結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層次,體現了考生一定的邏輯思維能力,這對于申論考試來說是很有優勢的,應繼續保持。但是,從具體的行文來看那,還是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標題有待完善。文章的標題應能直接表露文章的論點,凸顯文章的主旨,所以你在擬題時應樹立標題即是論點的意識,避免用“多管齊下”“多措并舉”這樣的過于籠統的標題,建議你結合文章文章重擬標題,比如“以加強監督為保障 規范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行為”;
第二,文章對于現狀的闡述不夠充分,鋪墊不足,不利于論點的提出,建議你引用材料中的相關事例,突出明星虛假代言的嚴峻性和緊迫性,以提高論點提出的邏輯性;
第三,所提措施的邏輯性不強。建議你將加強對明星思想道德的教育放到第一個措施提出,因為一般而言都是思想意識先行,這樣文章的邏輯性會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