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201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全面部署進一步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提出到2020年,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標準表述】
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老齡化速度較快。目前有限的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以及彼此相對獨立的服務體系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與養老相結合的服務。加快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有利于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有利于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增加就業,有利于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但是,目前面臨以下幾點:
第一,大多數養老機構主要以提供簡單的生活照料服務為主,醫療服務較少。
第二,大型醫院主要關注急性病癥的救治,對于大病恢復期、后期康復治療、慢性病、殘障和絕癥晚期的老年人無法提供細致的生活護理,而本應出院的老年人堅持留在醫院,導致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進來。
第三,缺少資金、不能獲得醫療機構身份、不能納入醫保定點單位,是養老機構發展醫養結合的“攔路虎”。
【具體措施】
第一,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開展合作,開通綠色轉診通道,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集中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相結合的健康養老服務。
第二,推動完善補貼、報銷支付政策。
第三,進一步發揮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支持作用。
第四,增強風險防控能力和監管水平。
第五,出臺和完善相關服務標準、設施標準和管理規范標準,制定醫養結合機構的準入、退出機制,規范醫養結合養老服務市場行為,形成“寬建嚴管”的監督機制,從而保障養老服務業有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