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據是議論文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事實論據和事理論據。事實論據指生活中客觀存在的事實,它包括舉事例和列數據兩個方面。
理論論據包括經典性著作中的理論,名人名言,黨在不同時期的方針、路線、政策,科學上的公理、原理、定義、法則、定律、格言、俗語、成語、諺語,以及盡人所知并為人所公認的最普遍的道理等。選用作論據的理論必須是經過時間檢驗證明是正確的而且至今仍有生命力的。經典著作中的理論,如是原文摘引,應避免斷章取義;如是原意概括,應該符合原文的基本內容。
在掌握豐富的論據的同時,還要善于選擇論據,就是能夠選擇那些真實典型,確鑿可靠,能充分有力地證明論點,使論點具有無可辯駁的說服力量的論據。一句話,就是選擇那些最能符合論點需要、為論點服務的論據。
對于事實論據的主要作用在于增添文章字數和生動性,理論論據主要作用在于增添文章深度;對于事實論據,要符合以下幾點要求:
1.真實可靠
作論據的事實必須是準確無誤的,不能胡編亂造;如果是虛假的,或個別事實不真實,都會導致論點經不住推敲的結果。所以,列寧說,論點“應該設法根據正確的和不容爭辯的事實來建立一個可靠的基礎”(《統計學和社會學》,《列寧全集》第23卷)。論據真實可靠,論點就令人信服;論據靠不往,論點就成了空中樓閣,對此,我們絲毫馬虎不得。有人在作文中寫“東坡在北海放羊十九年;霍金曾經是美麗的女孩,年輕的時候很可愛,后來瞎了眼睛,寫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樣的錯誤很可笑,極大地降低了文章的說服力。
2.新穎性
選擇論據,自然要挑自己熟悉的;感覺陌生、缺乏把握的,必然難以駕馭。但是“熟悉”不等于陳舊,如果選用的論據都是些盡人皆知的“陳谷子、爛芝麻”,雖然一點也不“陌生”,但是文章也沒有一點新鮮感了。所以要選擇最恰當的論據,包含了要選擇新穎的時代感較強的新鮮材料。論據求新,要注意從時間上、空間上、角度上的求新。
例如:文章的中心論點是:發現人才,我們可以選擇“吳宗憲發現周杰倫”:
最初周杰倫在酒店里當琴師,被吳宗憲發現后到吳宗憲的公司里寫歌,但他寫的歌一直找不到銷路,而吳宗憲又很喜歡這個有個性的青年,所以問他能不能在一個星期里寫出一張專集,如果可以,就讓他自己唱。周杰倫辦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