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農村基層崗位留不住人才,所以有關政策規定服務期要滿3年。對此,你怎么看?
【解析】
鄉鎮領導干部是我國現行行政體系中最基層、最底層的一個群體,承擔著引領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宣傳黨的政策方針以及維護一方和諧穩定的重要使命。但是,近年來卻出現鄉鎮基層單位年年有人走,編制越來越少,市值、縣直各部門年年有人進,人滿為患,超編嚴重的現象,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群眾的期盼越來越高,上級部門的要求越來越嚴,基層干部的工作環境呈現出幾個顯著特點:一是覆蓋面大。任何一個上級部門制定的任務、下達的政策,幾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基層干部來落實。二是工作難度大,特別是綜治維穩、計劃生育、征地拆遷、安全生產等無一不是棘手的事,甚至實行一票否決制。三是鄉財政經費短缺。財政實行“鄉財縣管”以后,鄉鎮財政自籌能力大大降低,一些貧困鄉鎮除了縣一級財政撥款幾乎沒有財政收入,工作開展十分困難。四是沒什么權力卻責任重大。無論是開展群眾工作還是為鄉鎮跑項目拿錢都受盡白眼;面對上級的考核工作起來也是小心翼翼,深怕出什么岔子。導致鄉鎮干部人心渙散,心中充滿怨氣,喪失歸屬感,想方設法從鄉鎮調走,實在調不走的也喪失了工作熱情,開始混日子。
因而,要穩住基層干部的心,為鄉鎮留住人才,緊靠服務期需滿3年這種硬性政策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從優化鄉鎮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高鄉鎮干部的社會地位入手,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人事制度上改革,讓長期扎根基層的干部有奔頭,在選拔鄉鎮領導干部的時候在制度上有所傾斜,優先提拔基層工作多年且有較大成績的干部,盡量不要從縣直各部門“空降”。讓長期工作在一線的干部有努力工作就是儲備干部的心理優勢。
第二,待遇從優,基層地處偏遠,環境惡劣,多數干部背井離鄉與家人兩地分居,在家庭與工作地點來回奔波。需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適當提高偏遠地區補貼的同時報銷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用好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人才扎根基層。
第三,加大對鄉鎮干部精神上的鼓勵力度,市、縣領導須經常下基層與基層干部交流,了解基層干部的思想動態,為他們所思所想提供幫助;多舉辦諸如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等評選活動,有針對性地選報努力工作在一線的基層干部,讓他們在精神上受到更多的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