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進入成都市錦江區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業務考核的考生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招聘學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畢業生攜帶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未就業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自薦書;2012年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學校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自薦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錦江區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