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前4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檢錄室,由工作人員驗查身份,嚴禁冒名頂替。在工作人員組織下學習有關考試規章,抽簽決定考試工位。
2. 考生參加考試時須著符合安全操作“三緊”要求的服裝,即“領口緊、袖口緊、腰部緊”,長頭發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裝上不得出現考生學校等信息。不按要求著裝者不得參加考試。除考試規定允許攜帶的工具外,嚴禁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無線接收、傳送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且考場不負責保管。
3.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全程不得中途退場??荚嚱K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操作,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周圍逗留。
4.進入考場后,應服從監考人員、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任意調換、移動工位,違反且不聽警告者,取消考試資格。
5.做考試前準備時,應對所使用設備、用具、材料、能源等進行檢查,如有缺少、損壞和安全隱患等問題,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
6.嚴格遵守有關文明生產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嚴防發生設備和人身事故。考試中因自身操作不當造成自身傷害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7.考試信號發出后,方可作業??荚囘^程中,不準詢問題意、工藝和作業方法等問題,如遇試卷(圖紙)印刷、裝訂、分發有誤和字跡不清問題,應在本工位舉手示意,待執考人員走近后,輕聲反映情況,不準擅自離開工位處理。
8.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頂替代作、調包換件、互借考試用品,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或幫助他人抄襲,不準離開自己工位,不準將試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試用品帶出考場,不準在試卷(考件)的任何部位做任何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考試,結束后嚴禁不按操作規程操作設備。
9. 對違反考試規定者,由考點監察組查實違規情節及有關違規材料,經考點主考審核后,報省考試院,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做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