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考生參加考試時須著符合安全操作“三緊”要求的服裝,即“領口緊、袖口緊、腰部緊”,長頭發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裝上不得出現考生學校等信息。不按要求著裝者不得參加考試??忌鷳崆?5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檢錄室,核驗身份,學習有關考試規章,抽取考試工位號,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資料、通訊工具等與考試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場。不得將食物、飲用水等液體飲料帶入考場。
4.考生入場后按抽取的工位號就位,將《準考證》等證件放置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以便核驗。如遇試卷(圖紙)印刷、裝訂、分發有誤和字跡不清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5.不到規定的開考時間,考生不得進行切削操作。
6.遲到時間超過15分鐘者,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忌诳荚嚾讨胁坏弥型就藞???忌バl生間需有工作人員陪同。
7.考生不得在試卷與考件上做任何標記,不得將試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試用品帶出考場。
8.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職業素養要求和安全操作規范要求,接受監考人員的現場操作規范評定,如有扣分者須在考試結束后在《現場操作規范評分表》上簽名,否則按考生拒絕簽名處理。
9.考場內保持安靜,未經監考人員同意,考生不得離開自己的工位,如需借用共用量具、或出現設備故障、受傷等情況,需先示意監考人員,由監考人員聯系工作人員處理。
10.主監考吹哨宣布停止操作切削考試時,考試必須立即停止操作,按考試細則完成規定的考試結束工作(交卷、復位、清衛等),在考試結束哨聲響起后5分鐘內離開考場。
11.考生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監考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違反誠信考試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