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7月,廣東省發改委印發《廣東省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碳普惠試點建設。這是全國首個促進小微企業、家庭和個人碳減排的創新性制度舉措。試點建成后,市民可通過選擇公共交通出行獲取“碳幣”,憑“碳幣”換取產品服務優惠等商業激勵,以及如公交費減免、“碳幣”換乘車卡等政策激勵。
【標準表述】
碳交易的實施范圍目前主要集中在生產領域,對于普通民眾的低碳行為鮮有涉及。碳普惠制的創新之處,就是把碳交易的核心理念應用于民眾的日常生活,遵循節能減排“人人有責、人人有利、人人有權”的原則,建立一套“碳幣”信用體系,將公眾的低碳行為以碳積分的形式量化并予以激勵。
在低碳經濟模式下,人們的生活可以逐漸遠離因能源不合理利用而帶來的負面效應,享受以經濟能源和綠色能源為主題的新生活。碳普惠制通過量化居民低碳行為減碳量,以獲取低碳行為相關數據,從而衡量評價個人節能減排的行為,最終實現低碳行為的價值化。
【具體措施】
一、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省內自愿減排核證機制,推進自愿減排交易與配額交易市場的相互融合、相互促進。
二、倡導環保組織、公益組織和企業參與和支持碳普惠制的建設,創新多種方式,鼓勵節能減碳。通過團購、優惠等方式參與,既能鼓勵市民低碳生活,也能擴大企業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