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理論
(一)基本含義
“互聯網+”并非是“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兩者簡單的相加,而是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平臺,讓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發揮互聯網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提升實體經濟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
2015年3月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該計劃將重點促進以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現代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等的融合創新,發展壯大新興業態,打造新的產業增長點,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環境,為產業智能化提供支撐,增強新的經濟發展動力,促進國民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主要特征
一是跨界融合。+就是跨界,就是變革,就是開放,就是重塑融合。敢于跨界了,創新的基礎就更堅實;融合協同了,群體智能才會實現,從研發到產業化的路徑才會更垂直。融合本身也指代身份的融合,客戶消費轉化為投資,伙伴參與創新,等等,不一而足。
二是創新驅動。中國粗放的資源驅動型增長方式早就難以為繼,必須轉變到創新驅動發展這條正確的道路上來。這正是互聯網的特質,用所謂的互聯網思維來求變、自我革命,也更能發揮創新的力量。
三是重塑結構。信息革命、全球化、互聯網業已打破了原有的社會結構、經濟結構、地緣結構、文化結構。權力、議事規則、話語權不斷在發生變化?;ヂ摼W+社會治理、虛擬社會治理會是很大的不同。
四是尊重人性。人性的光輝是推動科技進步、經濟增長、社會進步、文化繁榮的最根本的力量,互聯網的力量之強大最根本地也來源于對人性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對人體驗的敬畏、對人的創造性發揮的重視。例如UGC,例如卷入式營銷,例如分享經濟。
五是開放生態。關于互聯網+,生態是非常重要的特征,而生態的本身就是開放的。我們推進互聯網+,其中一個重要的方向就是要把過去制約創新的環節化解掉,把孤島式創新連接起來,讓研發由人性決定的市場驅動,讓創業并努力者有機會實現價值。
六是連接一切。連接是有層次的,可連接性是有差異的,連接的價值是相差很大的,但是連接一切是互聯網+的目標。
(三)深遠影響
“互聯網+”中重要的一點是催生新的經濟形態,并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環境?!盎ヂ摼W+”是對創新2.0時代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創新2.0相互作用共同演化推進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的高度概括。
李克強總理所提的“互聯網+”與較早相關互聯網企業討論聚焦的“互聯網改造傳統產業”基礎上已經有了進一步的深入和發展。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的“互聯網+”實際上是創新2.0下互聯網發展新形態、新業態,是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的互聯網形態演進。
伴隨知識社會的來臨,驅動當今社會變革的不僅僅是無所不在的網絡,還有無所不在的計算、無所不在的數據、無所不在的知識?!盎ヂ摼W+”不僅僅是互聯網移動了、泛在了、應用于某個傳統行業了,更加入了無所不在的計算、數據、知識,造就了無所不在的創新,推動了知識社會以用戶創新、開放創新、大眾創新、協同創新為特點的創新2.0,改變了我們的生產、工作、生活方式,也引領了創新驅動發展的“新常態”?!盎ヂ摼W+”是中國工業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成果與標志,也是進一步促進信息消費的重要抓手。
(四)存在問題
1.制度不適。目前信息生產力還未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主要是受到了原有基于“工業經濟”的生產關系的束縛,具體體現在制度安排上的落后。比如:沒有促進信息(數據)的流動與共享的政策;只有IT投資預算制度,沒有購買云服務的財政支持制度;再比如,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不能適應技術發展的需要,等等。
2.觀念落伍。目前我國的傳統產業存在較為嚴重的觀念固化的現象,具體體現在因襲原有的信息化老路,對云計算、大數據等基礎設施服務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應用,也沒有適應消費者作為主導的商業格局的轉變。
3.基礎設施滯后。與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持續進步相比,寬帶、現代物流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特別是城鄉、中西部的“數字鴻溝”嚴重制約信息經濟的深入普及、應用。
4.技術創新體系陳舊。當前我國的技術創新體系,仍然倚重傳統的高校、科研機構及國有企業,相關的產業扶持資金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一些依賴補貼的企業創新動力不足、技術進步效果不佳。
5.小微企業環境欠佳、經濟活力不足。盡管小微企業在解決就業、促進創新和經濟增長上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政府扶持措施仍難落地,體現為對小企業重視不足,更多的扶持政策還是落在“中型企業”上。在國家經濟“降速轉型”形勢下,“大眾創新”愈發受到重視,而承擔“大眾創新”的主體正是小微企業。
6.人才匱乏、教育體系落后。目前,與低技能的勞動力相比,適應“信息經濟”發展的相關專業人才非常短缺,人才結構不盡合理。比如,電子商務人才、移動互聯網人才、互聯網金融人才等領域培養機制與市場需求嚴重脫節。
(五)解決辦法
首先,高度重視互聯網經濟。
互聯網經濟不是一個靠刺激內需的短期投資思維,而是內生驅動的經濟體,是解決中國經濟長期發展問題的新范式。與傳統的工業經濟相比,基于互聯網的信息經濟的生產要素、基礎設施、經濟形態、競爭規則都在發生重大轉變。在全球市值最大的5家互聯網公司中,中國占了兩家。在新的國際競爭形勢下,中國有可能實現換道超車,取得先機,甚至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因此,要高度重視互聯網經濟的戰略地位和發展前景。
其次,寬容創新,不要急于“規范”和實現“健康”發展。
我國互聯網經濟過去10年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具有一個較為寬松的發展環境。隨著互聯網經濟發展壯大,不可避免對傳統壟斷行業利益形成沖擊,有關部門也開始高度“重視”電子商務,主要表現在:法規密集和零散、監管大于扶持,行政許可過于繁雜,重復許可、許可審批不透明等問題。對于互聯網經濟的發展,要確立“先發展、后管理、在發展中逐步規范”的原則。建議對于目前各部委已經出臺的相關政策進行梳理、清理、刪除;對于正在擬定中的相關行政法規暫緩出臺,待《電子商務法》出臺之后再完善補充。即使要出臺行政法規,政策的總體精神應該是扶持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在各行業的普及應用,或至少保障線上、線下經濟相同的政策監管條件,不單獨強化對線上經濟形態的監管。
再次,簡政放權、扶持小微企業成長。
電子商務平臺上99%都是小微企業,但互聯網的小微企業“小而不弱”,充滿創新和變革活力,將來必然會涌現出超越阿里巴巴、騰訊的創新型企業,為國家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大貢獻。在這個關鍵性的發展階段,建議在電子商務治理中,政府仍要遵循最小干預原則,讓市場充分競爭和有效自律。建議對電子商務小微企業在工商、稅收、市場監管等方面,采取“放水養魚”的態度,扶持小微企業做大做強。
最后,推動制定國家云計算、大數據發展戰略。
同歐美各國加快制定云計算、大數據戰略、采取積極行動相比,我國仍缺乏國家層面的云計算、大數據戰略。特別是在教育、醫療、交通、政務、金融等行業的云計算及大數據應用,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發揮價值的最重要領域。但在國內,長期以來存在的職能“條塊分割”格局,信息系統建設的“孤島現象”,在促進云計算建設、加速數據流動中仍然是非常大的障礙。這需要政府主導,在這些領域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為普及云計算服務和大數據應用、減少資源浪費、促進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