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視情節處以最高5萬元罰款。對此規定,有人點贊,也有人指出其可操作性不強,無法根治快遞被虐的現象。對此,談談你的看法。
【解析】
國家郵政局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快遞業務量連續4年同比增速超過50%,位居世界第一。但在快遞投遞過程中存在著野蠻投遞的現象,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不僅釋放出國家重視快遞業發展的政策信號,而且能有效的約束從業者的行為,對于解決快遞亂象有積極的意義,但此規定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快遞“端配送”不受監督的問題,仍需不斷完善。
國內大型快遞企業基本實現了轉運中心實時監控,郵政管理部門可以通過視頻監測到快件處理狀況。目前對具體到各末端網點的操作情況,還不可能實現全程監控,再加上消費者舉證困難,使“末端配送”,成為快遞野蠻投遞的溫床。
隨著物流企業大量涌入,加強對末端代收點的監控、對新業態的監管,才能根治野蠻投遞的問題。
第一,用探索分類包裝等方式為快遞分揀提供“視覺”參考,根據物品種類、質地等因素設立行業統一標準的分類包裝,提醒快遞員根據不同質地快件采取不同的投遞方式,既方便快遞員,又能夠有效防止快件破損。
第二,加強對從業者職業道德教育,嚴格對從業者工作的監督,對于快遞公司對員工的包庇、故意破壞快件的行為,一經發現予以嚴懲。
第三,當前快遞業面臨各種問題的根源是產業結構不合理。從長遠看,國家應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進一步規范快遞市場,快遞企業要規范自己的管理運營,加大科研投入,實現快遞企業的信息化、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的轉型升級,以科技提升自己的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