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新農合的報銷比例少,請問你如何看待?
【參考答案】
鑒于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現實困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可謂順勢而生,是一種適合現今國情和和經濟發展狀況的理性制度安排,在為農村居民提供適度的醫療和衛生保障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有效地提高了農民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使農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
但不可否認的是,從試點到現今,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也在逐漸涌現,最令人詬病的莫過于報銷比例存在的問題。偏低的報銷比例、偏高的報銷門檻沖淡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為農民帶來的實惠,影響了新農合機制的有效發揮。
第一,增加了農民的支付負擔。因報銷比例偏低,報銷門檻偏高,一些農村重病患者無法支付醫療費用只能含淚放棄治療,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情況更是不在少數。面對高昂的醫療費用,新農合偏低的報銷比例起到的只能是杯水車薪的緩解作用。
第二,影響了制度的有效落實。受起付線、定點醫療機構、藥品范圍、診療項目范圍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實際生活中,農村民可報銷比例偏低,可報銷金額偏少,由此導致制度的可信度大大降低,挫傷農村居民參保的積極性,使得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
為建立健全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和服務體系,更好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保障作用,增強合作醫療對農民的實效性,一系列措施亟待實施。具體來講,有:
一,進一步完善新農合補償方案。補償方案的設計一定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發展狀況及農民的意愿在住院、非住院的重大慢性疾病或對門診的補償之間進行權衡,以規定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方向。
二,進一步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通過科學調研,確定農民常用醫療費用支出及種類,合理設置起付線及報銷比例,以最大限度為農民提供便利。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參保積極性。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如電視報紙等媒體、社區宣傳欄等,對新農合的醫療術語、政策規定、經辦流程、受益狀況等進行宣傳,以增進農民對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了解,提高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和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