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央企、民營企業、自主創業,請按照你想從事這項工作的程度進行排序,并說明原因。
【參考答案】
擇業除了參考個人喜好還需要根據個人的專業特長和個性特點綜合考量。對于以上的工作我粗略的將其分為三大類,分別是公職崗位、企業和創業,結合我的個人條件,我的排序是公職崗位、企業和創業。
首先,公職崗位是我就業的首選。我大學期間學的法律專業,在選擇專業時就預想自己未來要從事公職類的工作,因此在學習中也是按照這個標準要求自己的。公職崗位是服務他人的崗位,需要工作人員有強大的責任心和責任感。我在上學期間是校紅燭志愿者協會的主席,一直從事的是幫助他人的服務工作的組織、策劃和活動安排,鍛煉了自己的組織能力,更重要的是培養了自己的責任心和責任感,能夠將群眾的事放在心上并想辦法解決。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之間我更傾向于事業單位的工作,因為事業單位的工作專業性更強,我所學的專業知識更能夠發揮作用。
其次,我的選擇是企業。無論是大型國企、央企還是民營企業,他們的本質都是進行通過市場交易獲取利益。作為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在企業工作可能有兩種崗位,其一是法律咨詢,其二是放棄專業從事其他工作。對于我個人來講,我對于自己的專業非常喜愛,并不想放棄去從事其他工作。從事法律咨詢和法律顧問的服務要求對一些部門法了解非常細致。雖然我現在對一些部門法的知識可以通過后期的學習進行提升,但是法律咨詢和顧問在所難免的會從企業利益出發,在市場競爭的博弈中我的決斷力有所欠缺,不適合這類崗位,因此,企業就業并不是我的就業首選。
最后,自創創業是我認為自己最不適合的工作。在能力上我的管理能力和營銷能力都不是很出眾,對于市場的把握也不是十分的準確,這在創業過程中是不可回避的短板,很難補救。同時我缺乏經商的經驗積累,包括家人也沒有經商的經歷,對于市場運作等方面了解非常少,所以我認為自己并不適合自主創業。
因此,無論是從個人意愿、專業能力還是個性特點,我認為自己更是和從事公職崗位,特別是事業單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