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冬以來,北京市已連續幾次發布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在預警期間,北京市住建委要求市內各個建筑工地采取停止戶外施工等措施。同時,對重污染紅色預警期間違規施工的企業作出處罰,有不少企業被處以停止在京投標資格60日等處罰。
【點評】
以霧霾為特征的空氣重污染,目前已經成為北京乃至我國諸多大中城市的一個主要特征,也成為我國環境治理的一個重點工程。北京市在發出空氣污染的紅色預警的同時,要求一些建筑企業停止施工,這反映出地方政府面對久治難愈的霧霾的焦慮,處罰未按規定停止施工的企業,也表明了政府對治理環境污染的態度上升到了“動真格”的高度,但是,無論是關停還是處罰說到底只是一種事后補救,這種暫時性的應急舉措很難從根本上消除霧霾天氣。
嚴重的空氣污染問題之所以成為讓國人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原因在于在最近幾十年我國的經濟發展中,推行了GDP至上的方略,在這個目標之下,一些重污染行業、企業非但沒有得到遏制,而且取得了比較快的發展,加上由于必要的環保措施沒有跟上,導致這些企業、行業出現了畸形發展,對生態的破壞也越來越嚴重。從某種角度來說,目前出現的空氣污染災害,是大自然對以前那種以犧牲環境、犧牲民眾身體健康為代價,片面追求數量型增長的經濟運行模式的一種報復和懲罰。
因此,要想有效解決空氣污染問題,經濟發展再也不能走以犧牲環境、犧牲民眾健康為代價的道路,而是要扎實推進經濟轉型。我們必須要放棄單純追求數量增長的思維,改為追求經濟質量的上升,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推行“綠色經濟”、“低碳經濟”,使環境、生態造成嚴重危害的行業和企業已經處于嚴控之中,這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