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該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條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規定,引發多方關注。有人認為可以保障交通安全,有人卻認為不利于居民出行,你怎么看?
【解析】
在城市交通越來越擁堵的今天,電動自行車為群眾的出行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同時也為我們減少尾氣污染,緩解城市霧霾問題。我國目前大力提倡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鼓勵綠色出行,此禁令與我們的現實狀況和發展趨向相悖。
但我們也不得不重視電動自行車引起的安全隱患和交通事故。之所以問題頻出,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生產標準不完善。
第二,管理制度缺失。
第三,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缺乏。
具體措施:
第一,進一步提高該行業的技術門檻,從源頭上保證產品的質量,提高產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根據目前的技術水平,合理地制定電動車標準,對電動車的各項技術指標,行駛速度等坐車明確專門規范。
第三,針對電動車的特點,制定專項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牌照等級,駕駛資質審核等體系,保證責任的追究追查。
第四,進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的宣傳,讓群眾能夠認識到按交通規則行駛的重要性,明白違規行駛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