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熱點相關背景:
@中警安徽 官博公布了搶女童嫌疑人的照片,頭頂馬賽克成了亮點。警方在照片上特別給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馬賽克處理。不過這個馬賽克并不是平常意義上的,而是在嫌疑人頭上直接打上“馬賽克”三個字。警方官博稱:“因為上午發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處理,引發某些群眾不適,下午照片特別給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馬賽克處理?!本W友紛紛圍觀,表示“我是為了馬賽克而點贊”。(《北京晚報》)
3日下午,安徽太和縣發生一起女童被搶案,此案引起廣泛關注。中國警察網安徽站官博1月6日發布消息:16時40分,被搶的5歲女童安全回到太和縣。3名嫌疑人也被帶回。因為上午發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處理,引發某些群眾不適,下午照片特別給3名嫌疑人面部打了“馬賽克”三個字。(1月7日中新網)
中國警察網安徽站官博1月6日發布消息:此前被搶走的五歲女童已安全回到太和縣。三名嫌疑人也被帶回。因為上午發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處理,引發某些群眾不適,下午照片特別給三名嫌疑人面部做了馬賽克處理……在微博配圖中,嫌疑人的臉上被打上了“馬賽克”三個字!@中警安徽 微博編輯潘先生說,自己對人販是發自內心的厭惡,且法無明文規定必須打馬賽克。而有網友評論稱,這個“馬賽克”給滿分!(1月7日《現代快報》)
面試熱點獨家解析:
@錢江晚報戎國強:這個頗有創意的“馬賽克”立即引爆了爭議。一方認為,搶劫兒童的罪犯,沒有什么肖像權、隱私權可言,應該讓他們曝光。一方認為,犯罪嫌疑人不等于是罪犯,基本權利應該得到保護。應該說,這些不同意見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對制定或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都是有益的,其目的都是為了遏制和減少犯罪,保護社會安寧。但是,這些問題本來可以理性探討,意見不同,不應該不必要地上升到道德高度。@中警安徽作為警方媒體,在是否打馬賽克的問題上,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一直堅持不打馬賽克,也應以嚴肅的做法為之。但是,把馬賽克三個漢字加到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上,用這種方式回應主張打馬賽克的網友,顯然是在戲弄不同意見者,不是警方媒體應取的態度。
本來,對“馬賽克”的意見不同,并不意味著與警方的對立,相反,警方應該視為對自己工作的監督和支持。但是,該微博編輯把官方微博當作宣泄個人情緒的工具。在公眾心頭打上了一塊不容易揭掉的“馬賽克”,令人痛心。我們都共同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人群愈是對立,社會愈是混亂,犯罪分子就愈是有機可乘,沒有人可以幸免。一次爭議,本不該付出人群撕裂的成本。
@現代快報劉洪波:為何人們覺得嫌疑人未經法院審判,公布照片就要在臉部打馬賽克?這是將打馬賽克、戴頭套等一些做法想象為普遍做法和“國際慣例”,從而認定為“法治精神的體現”,然后反過來要求中國警方必須照著這想象的單子來抓藥。應當打破這種“馬賽克誤見”。公布犯罪嫌疑人照片,不是一定要打馬賽克;打不打馬賽克,警方完全可以秉承法治精神、根據具體情況處理。不打馬賽克就損害法治精神,這是想象。但“@中警安徽”是確有不當之處的。其不當之處就是在犯罪嫌疑人的頭上加注“馬賽克”三字。警方官微,可以活躍氣氛,但不能戲謔、賣萌損害其端正氣質。
這是“三岔口”,“@中警安徽”堅持不打碼發布嫌疑人照片,這本是正道,而誤道有兩條,一條是認為公布嫌疑人必須打碼,一條是覺得官方微博可以戲謔處理此事?!癅中警安徽”馬賽克風波,折射出兩個問題,一是一些人對嫌疑人照片必須打馬賽克的誤見,二是官方微博自身的不當態度。此次風波,就是雙方各有誤見且各執己見所致。
@燕趙晚報:文字版馬賽克何以引發網友如潮好評?不是因為新潮,不是因為搞怪,而是背后洶涌的公平正義認同感和渴望。光天化日之下,當街搶走兒童進行拐賣,傷天害理,天理不容、民心不容、正義不容!這也是該官微小編的文字版馬賽克和配文想要表達的——為了正義、伸張正義、宣傳正義!其實,對嫌疑人不打馬賽克,于法治而言,并非完全合乎正義。然而,我們目前的法律對于馬賽克的使用,并沒有明確規定,使得就連央視,對于不同涉案人員,馬賽克方式也不相同,非常隨意,有的打馬賽克,有的干脆就不打。
透過本次如潮好評的“文字版馬賽克”窺視到的,是尚在路上的法治正義。法治正義包括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兩者共同構成法治正義的內涵,缺一不可。人們總是想要實現裁判結果的公正——實體正義,相較而言,卻會忽視程序過程公正——程序正義。但是,根據相關理論,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根本保障,或者說,程序正義優先于實體正義。就本事件來說,給嫌疑人也規規矩矩打上真正的馬賽克,才是合乎“嫌疑人”概念的程序正義;至于實體正義,還是等到最終審判的結果來伸張。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警方官博小編應多打真正的馬賽克,這種“文字版馬賽克”還是少打為好,同時,完善相關立法、提升民眾的法治正義素養、依法伸張正義,皆不可少。
@華商報:確實,這種極富創意的文字版馬賽克讓網友大開眼界,之所以引發好評如潮,很大程度上,就是勝在了創意帶給網友從未有過的新鮮感。但這絲毫掩蓋不了質疑和反對的聲音。換句話說,第一次沒有打馬賽克“引發群眾不適”,可即使在第二次修改之后,馬賽克其實還是沒有打,不適的群眾恐怕仍舊很不適,從這個意義上說,那個文字版馬賽克可謂是對于不適群眾的糊弄和挑釁。
畢竟,人販子再惡,也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的隱私同樣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蓡栴}似乎在于,官博編輯并非不懂這個道理,原因在于“在現有的各種規定中,并沒有給出對嫌犯照片一定要打馬賽克,馬賽克打在哪里、打多大等具體要求?!焙苊黠@,官博自己其實也很清楚,文字版“馬賽克”在道理與法理上都站不住腳,卻鉆了沒有明文規定的空子??墒?,法理和規定哪個大呢?恐怕應該是,有規定,服從規定,沒有規定,服從法理。
@三湘都市報楊興東:互聯網時代,警方重視信息溝通,重視微博輿論場,體現了管理能力的進步。但必須明白的是,網上社會偏聽則暗,兼聽則明。怎樣建設法治,需要重視輿論的意見,但決不可讓輿論牽著我們的司法工作走。具體到司法宣傳,是恪守法律精神,依法宣傳,還是怎樣痛快怎樣來,一味追求怎樣的轟動效果?其實正是對法律工作者的考驗。
當然,從被拐女童案件本身出發,人販子確實值得痛恨??赏春迏s并不能成為任性編輯的“通行證”。與其給其打文字“馬賽克”,羞辱犯罪嫌疑人的人格,不如從生活中做起,關注身邊的兒童被拐現象。畢竟,抓獲幾個犯罪嫌疑人,對其進行審判,裁定罪行并不只是還受害人以公道,還有警示后來者的教育作用。如果說我們動不動去給這類人貼文字“馬賽克”的標簽,讓他們長期承受輿論的壓力,誰敢保證不會把他們推的更遠,推向更多可能的犯罪領域?
華圖解析:以前見過方格版、遮鼻子版、黑條遮眼睛版馬賽克,但對于文字版還是第一次聽說,而對于中國警察網安徽站官方微博表現出的“黑色幽默”,讓挑剔的網友們紛紛點贊,甚至有網友留言稱,“以后犯罪分子就應該這樣打馬賽克”。僅從這起搶奪女童案件上看,小編的“愛憎分明”以及廣大網友的積極肯定,這種情感態度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不得不說,文字“馬賽克”有失當之處。無罪推定是我國奉行的一大原則,易言之,任何人在未經依法判決有罪之前,都應被視為無罪。只要尚未被證明有罪,嫌犯的肖像權就該被受到保護,否則就有違法治精神。其實,即便是那些呼吁打馬賽克的群眾,可能從內心里同樣痛恨和憎惡人販子,他們之所以呼吁打馬賽克,只是因為有個“法理”的緣故!
或許,“文字馬賽克”只是官微小編的“個人行為”, 但無論怎樣,小編以官微發布微博,代表的并非個人,而是單位。官微有責任教育引導公眾增強與法治建設相適應的理念意識、生活方式與行為習慣,有責任為社會樹立弘揚法治精神的榜樣,而非小編個人展示“個性”的舞臺。
而同時這件事也在提醒我們:相關單位在選拔官微管理員時必須嚴格把關,并進行一定的職業技能培訓,不能隨便拉個人就上崗了。不僅如此更要制定規范的官微管理制度,微博撰寫、發布和效果評估都要納入嚴格管理,避免出現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