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力量,我局決定面向全縣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含學校)公開選調一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性、擇優性、適崗性原則。
二、選調條件
所選調的工作人員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養,作風正派、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具體條件如下:
(一)年齡:35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學歷:本科及以上。
(三)專業:中文、文秘、法律及文科類相關專業,熱愛并擅長辦公室文字材料工作。
(四)具備參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含學校教師)。
(五)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及鎮內學校教師須在鄉鎮編內工作滿五年,城區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及城區內學校教師不限工作年限。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3日至5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