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長沙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長人社發〔2016〕95號)等文件規定,經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研究,決定公開選調一批鄉鎮機關和司法所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寧鄉市鄉鎮機關和司法所共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40名。具體見附件《2020年寧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與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湖南?。ú缓瑢庎l市內)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的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以上;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各職位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7.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其他說明: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專業參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認定。
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至2020年4月27日。
三、報名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每名報考者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的要求,選擇合適的職位報考。
2.報名方式
手機端:掃描或長按識別“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二維碼(附公告后),關注“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點擊“才服務”--“考試報名”,或關注“智慧寧鄉”微信公眾平臺,點擊“智慧應用”--“人才招聘”,應用微信小程序報名。
計算機端:登錄寧鄉市人才網(http://www.nxxhr.com)網站報名,報考人員在“寧鄉人才網”首頁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進行報名:
(1)填寫報名表,要求真實準確規范填寫。
(2)上傳個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區域。
(3)上傳有效居民身份證的正反面照片。
(4)上傳對應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照片。
3.網上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2∶00,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對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及時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工作人員審查。
(二)打印準考證
打印時間:另定。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筆試最低開考比例(3:1)。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四、筆試
筆試由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能力和素質。
五、筆試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地點:另定,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成績查詢:時間另定,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或寧鄉市人社云考試小程序,選擇“查詢正在進行”端口,進入“成績查詢”菜單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職位資格復審名單(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核減選調計劃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定。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2020年寧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原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等材料。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七、面試
(一)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通知將在“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和“寧鄉人才網”公布。
面試由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二)成績合成與排名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和“寧鄉人才網”公布。
體檢時間另定,體檢費用自負。體檢由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負責實施。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決定是否遞補。如果遞補,必須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名單在“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和“寧鄉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
十、選崗和轉任
公示結束后,組織同一職位的選調對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崗,選崗結束后按組織程序和相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此次考試選調崗位的職級層次為一級科員,選調人員在原單位具有的領導職務或高于一級科員層次的職級均不予保留。
調入人員享受機關人員同等工資福利待遇,單位不負責解決調入人員的家屬隨調、就業及住房問題。
十一、有關規定
選調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不到單位報到上班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十二、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如出現弄虛作假、違紀違規、隨意放棄的,記入寧鄉市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參加寧鄉市選調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須在考試結束后三天內向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提交書面說明。
2.選調過程中,各環節入圍人員名單和有關考務事項等通知均在“寧鄉人才網”公布,不再另行電話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務必密切關注“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和“寧鄉人才網”發布的相關消息,并通過“寧鄉人才”微信平臺查看有關考試考務通知和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因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考試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
4.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十三、聯系電話
1.職位咨詢:見職位表
2.政策咨詢:
0731-88981521(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
3.報名技術咨詢:
0731-87899568(寧鄉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4.監督舉報電話:
12380-1-9(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舉報中心>)
附件:1.2020年寧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寧鄉人才”微信公眾號
中共寧鄉市委組織部
2020年4月27日
2020年寧鄉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 |||||||
崗位代碼 | 職位名稱 | 選調人數 | 性別要求 | 最低學歷要求 | 年齡 要求 | 專業要求 | 選調單位 |
G01 | 機關工作人員1 | 6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608 土建類 | 主要從事鄉鎮基層服務工作。金洲鎮、資福鎮、灰湯鎮、大成橋鎮、黃材鎮、青山橋鎮各1人。 |
G02 | 機關工作人員2 | 6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7 農學大類 | 主要從事鄉鎮基層服務工作。東湖塘鎮、回龍鋪鎮、資福鎮、老糧倉鎮、流沙河鎮、沙田鄉各1人。 |
G03 | 機關工作人員3 | 3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703 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200617 環境與安全類 | 主要從事鄉鎮基層服務工作。夏鐸鋪鎮、雙江口鎮、菁華鋪鄉各1人。 |
G04 | 機關工作人員4 | 7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2 經濟和管理學大類 | 主要從事鄉鎮基層服務工作。雙鳧鋪鎮、青山橋鎮、老糧倉鎮、流沙河鎮、龍田鎮、溈山鄉、巷子口鎮各1人。 |
G05 | 機關工作人員5 | 3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609 水利類;200616農林工程類 | 主要從事鄉鎮基層服務工作。橫市鎮、黃材鎮、巷子口鎮各1人。 |
G06 | 財政所工作人員 | 8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20209 會計學;20020210 財務管理;20020213 審計學;20020103 財政學;20020105 金融學 | 主要從事鄉鎮基層服務工作。道林鎮、花明樓鎮、煤炭壩鎮、壩塘鎮、灰湯鎮、喻家坳鄉、沙田鄉、溈山鄉各1人。 |
G07 | 司法所工作人員 | 7 | 不限 | 大學本科 | 35歲以下 | 2003 法學大類 | 主要從事鄉鎮司法所工作。大屯營司法所、老糧倉司法所、青山橋司法所、黃材司法所、溈山司法所、龍田司法所、沙田司法所各1人。 |
合計 | 40 |
文章來源:http://www.nxxhr.com/news/2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