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辦法》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已履行201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手續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名辦法
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報條件的考生在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下載并填寫《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自主招生報名登記表》及考生誠信承諾書,在2016年3月17日至22日,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到我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辦理報名手續:
1、2016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考試考生號;
2、《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自主招生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紙質版各一份和考生誠信承諾書;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符合國家照顧政策加分證書及復印件;
5、1寸免冠藍底近照電子版和紙質各1張;
三、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7日-22日
四、考試時間
2016年3月26日8:30-11:30
五、考試地點
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六、志愿填報
考生在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同時填報志愿,要按照填報要求由考生本人認真填寫,填報后不得更改。
七、考試科目及分值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筆試。筆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總分200分(其中語文100分、數學100分);面試在現場報名時一并進行,面試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八、培養方式及待遇
通過自主招生被錄取的考生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在學籍、學習形式、畢業證書、獎助學金以及就業推薦等方面享有國家規定的高職大學生同等待遇。
九、其它
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參加學院自主招生考試,已被學院錄取且按規定到校報到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已被錄取,但不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錄取學生數據信息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上報教育部備案,學籍信息由學院上報自治區教育廳按照普通高考錄取學生進行注冊。未錄取考生及自動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自主招生各專業的錄取人數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計劃,學院將計劃調整到普通高考統招批次錄取。
十、以上內容由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