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3、所學專業與應聘專業相一致,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4、具備普通中等學校中師(中專)及以上學歷;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商丘市永城市2016年招聘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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