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不超過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具體日期、地點和時間安排在報名網站上另行通知。
(三)面試按招聘崗位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西里爾蒙古語(新蒙古語)、英語、俄語、朝鮮語的聽力及口語會話能力和水平。
(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和考官公布并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同一崗位的面試應聘人員須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進行面試。根據面試需要設立考官組,一般由7人以上組成。
(六)面試須使用標準化考場。面試結束后,應將試卷、《考官評分表》、《應聘人員成績匯總表》以及面試音像資料等原始材料建檔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