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7月,廣東省發改委印發《廣東省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碳普惠試點建設。這是全國首個促進小微企業、家庭和個人碳減排的創新性制度舉措。試點建成后,市民可通過選擇公共交通出行獲取“碳幣”,憑“碳幣”換取產品服務優惠等商業激勵,以及如公交費減免、“碳幣”換乘車卡等政策激勵。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當前,國際、國內都在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尋找低碳發展新模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碳排放權交易是利用市場化手段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節能減排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的有效舉措。在碳市場機制下,碳排放權通過交易,產生不斷變化的價格,引導經濟主體將碳排放成本作為投資決策的重要因素,實現環境成本的內部化和最小化。
目前,碳交易的實施范圍主要集中在生產領域,對于普通民眾的低碳行為鮮有涉及。碳普惠制的創新之處,就是把碳交易的核心理念應用于民眾的日常生活,遵循節能減排“人人有責、人人有利、人人有權”的原則,建立一套“碳幣”信用體系,將公眾的低碳行為以碳積分的形式量化并予以激勵。
在低碳經濟模式下,人們的生活可以逐漸遠離因能源不合理利用而帶來的負面效應,享受以經濟能源和綠色能源為主題的新生活。碳普惠制通過量化居民低碳行為減碳量,比如節水、節電、節氣行為的減碳量量化,減少私家車出行減碳量量化,垃圾分類減碳量量化等,以獲取低碳行為相關數據,從而衡量評價個人節能減排的行為,最終實現低碳行為的價值化。在目前,對于個人的碳消耗行為仍多采取行政命令、行政處罰的手段,以正向激勵手段帶動鼓勵低碳理念形成確屬創新。
[對策措施]
對于這一舉措,專家認為還需多方努力:
一是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省內自愿減排核證機制,推進自愿減排交易與配額交易市場的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和分解機制、適時擴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啟動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省級立法工作、推進粵深碳交易市場的互聯互通等。
二是除了政府以外,環保組織、公益組織和企業都可以參與和支持碳普惠制的建設,創新多種方式,鼓勵節能減碳。尤其是有社會責任意識的企業,可以采取團購、優惠等方式參與,既能鼓勵市民低碳生活,也能擴大企業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