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3年,產自“魚米之鄉”湖南的大米被檢出鎘超標,被稱為鎘超標事件。
2014年4月17日,環境保護部和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這份從2005年4月到2013年12月、歷時9年完成的首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治理刻不容緩。
調查顯示,“鎘”污染近年來增長迅速,已成為影響我國土壤的主要污染物之一。“鎘”的生物毒性顯著,會給人體帶來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腎功能失調等一系列問題。除鎘外,污染我國土壤的還有汞、砷、銅、鉛等重金屬和一些有機污染物。
【標準表述】
原因分析:
土壤污染的成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工礦業的“三廢”排放。廢渣經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廢水經河流污染農田,廢氣(包括汽車尾氣)通過大氣沉降在土壤中累積。
二是農業面源污染。化肥、農藥、地膜的過度使用,造成污染物在土壤中長期殘留。禽畜飼料中含有銅、鋅、砷等添加劑,長期使用禽畜糞便作為有機肥也可造成土壤污染。
三是垃圾圍城、圍村,污染土壤。
危害:
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長期性和不易修復等特點,一旦被污染,危害極為嚴重:
一是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土壤污染帶來耕地質量下降,直接威脅18億畝耕地紅線,導致糧食和農產品重金屬等含量超標,影響食物安全。
二是危害人體健康。土壤中的重金屬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危害。
三是影響社會穩定。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搬遷工礦企業的職工安置,農民經濟受損和人民群眾健康受損的補償問題等,如不能妥善處理將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措施:
一,轉變理念,建立生態文明考核體系。
土壤污染事件頻發是我國環境容量到達臨界點的表現之一,必須高度重視,切實轉變GDP至上的發展理念。要把土壤污染防治與轉變發展方式結合起來,與發展現代農業結合起來。要加快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將其納入干部績效考核,進一步發揮好考核“指揮棒”作用。
二,健全制度,修訂法律法規,完善各項標準。
建議盡快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實現土壤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監督、依法管理。我國現行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不完善,有些方面還是空白。要以人民健康、以可持續發展為根本原則,全面審視、盡快修訂和完善土壤污染標準、修復標準、污水處理標準、農產品和飼料安全標準等。
三,深化改革,理順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體制。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多部門“多頭”管理。建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統一協調機制。建立流域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土壤環境損害的賠償、補償制度。整合現有環保、國土、農業、水利、衛生、糧食等部門監測網絡,實現土壤調查數據信息共享。
四,常態監測,推進污染土壤治理修復。
不斷加強對土壤狀況的檢測,做到一般檢測與重點監測相結合,實行常態化檢測。能夠及時了解土壤環境狀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監測制度,并構建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完善土壤監測、治理修復的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并把各項土壤保護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加快形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
五,著力監管,加大企業排污懲處力度。
強化工礦企業、排污企業生產過程的全面環境監管,加強對高污染企業治污設施的運轉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加強對排污企業的現場監察,加大打擊違法行為的力度,并加大對造紙、印染、電鍍、化工、制革等行業的查處取締力度。對污染企業搬遷、關閉后的廠址和其它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進行農業開發利用的,認真開展污染土壤風險評估,明確修復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和技術標準,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別是改為農業用地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不斷深化對企業排污的監管,落實企業保護土壤環境的主體責任。
更多信息請查看事業編‖公務員‖考試資料‖考試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