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 法
第六節 故意犯罪形態
一、故意犯罪形態的概念
故意犯罪形態是指故意犯罪人在其犯罪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出現結局所呈現的狀態,即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二、犯罪預備
(一)犯罪預備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而準備工具、制造條件,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犯罪的情形。據此,犯罪預備有以下特征:
(二)犯罪預備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2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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