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鄉鎮選拔1名大學生村官擔任鄉鎮黨委副書記這件事情,要公平、公正、公開,在一些地方已經非常明顯了,有如領導的親屬,每逢評什么都是把名額給他們,如果采用選拔的形式,像這樣的既可以一年后轉公務員編又可以享受副書記待遇的崗位,大家可想而知結果會如何。如果組織部希望提拔“村官”,希望能重新考慮選拔方式,比如經過公正的筆試、面試、還有綜合個人能力考核,這樣才能讓更多的人信服,本來“大學生村官”就對出路、轉編等問題很敏感,如果政府依然采取這樣的形式,矛盾就更突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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