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錄用到外縣某單位后是否需要把檔案從戶籍所在地的人事局轉到工作所在地的人事局?是不是非要轉?留在戶籍所在地行不?
大理州人事局回復:根據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錄用單位應開具調檔函給現檔案所在單位,由現所在單位將檔案轉遞現錄用單位。
人事檔案是反映個人經歷、政治思想、品德作風、業務能力、學識水平、工作實績、晉職定級、工資檔次等相關情況的真實記錄,是各級黨組織歷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科學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人事檔案的內容需要不斷充實,各級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工作,才能形成比較完整的人事檔案,從而更好地為干部工作提供優質服務。所以,人事檔案必須由現從業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保存管理,才能不斷充實內容,形成比較完整的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