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玉溪市統一公開選拔縣區科級領導干部公告(2010)第1號、第2號》的規定和《云南省201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領導干部筆試工作組織實施細則》,現將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及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此次全市面向社會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職位共42個,其中:正科級職位1個,副科級職位41個;縣區39個,市直單位3個。根據《玉溪市統一公開選拔縣區科級領導干部公告(2010)第1號》的規定,報名工作于2010年5月17日開始,至5月26日結束。經過10天的報名,42個職位報考人數共1162名。
報名工作結束后,按照《玉溪市統一公開選拔縣區科級領導干部公告(2010)第1號》規定的報名資格和條件,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公選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了資格審查。經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達到10:1的職位有35個,報考人數共1144人,可以開考。7個職位(紅塔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江川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保護審判庭庭長、江川縣人民檢察院環境資源保護檢察科科長、澂江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通??h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元江縣森林公安局副局長、元江縣森林公安局省級自然保護區派出所所長)報考人數不足10人,不再開考,報考人員符合報考其它公選職位的已改報其它職位,不符合改報其它職位的已由涉及的縣區公選辦分別通知本人。
二、筆試安排
筆試時間:2010年8月29日上午9:00至12:00。
筆試地點:玉溪一中(玉溪市紅塔區太極路21號)。
應試者應在8月28日下午15:00—17:00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
三、準考證發放
取得考試資格的應試者,請于2010年8月20日后到報考職位所在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公選辦領取準考證。
四、有關要求
1、考試前應試者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不能出示《身份證》原件的,須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粘貼照片)入場。
2、請應試者自備黑色碳素筆等必需文具,不準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不準夾帶書籍、報紙、筆記本、稿紙、字條等物品進入考場。
3、應試者須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遲到30分鐘(從正式答卷時間起計算)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60分鐘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4、應試者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見準考證),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5、為確保有一個安靜、有序的考試環境,考試當天,應試者一律不得自帶車輛進入考點區域內。
咨詢電話:0877——2021406
玉溪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