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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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視野,經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2名法官,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職數
法官二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奉獻精神,表現良好,身體健康。
2、具有公務員身份。
3、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4、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入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有關媒體和網站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3日至31日(截止到10月31日下午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要求:統一采取現場報名,距離較遠的可以電話報名。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考前在附件中下載該表格填好后,加蓋單位審核意見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登記表可以提供復印件,但必須加蓋縣級組織部門公章確認)、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張,電話報名的要在報名有效期內以郵政快件方式提供上述資料方為有效。
(3)報名地點:湖南省臨湘市城中南路3號,臨湘市人民法院機關辦公樓三樓政治部,聯系電話:0730—3728018。
2、資格審查:
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并發放準考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由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核減選調名額或取消選調計劃。
(三)筆試
報考人員筆試內容為法律專業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和案例分析,總分100分),由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考,筆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為準??忌仨殤{準考證、身份證方能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職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遇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有多人筆試成績相同,成績相同者一并參加面試)。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按照選調職位職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其不足名額從同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考察
對體檢合格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人員,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同時,院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派出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就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討論決定
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按照選調職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初步選調人選,報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八)公布結果
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后,向社會公布選調結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選調手續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者辦理調動手續。調入后,在法院最低工作年限為5年。如因考生或者考生所在單位原因,無法按期辦理調動手續的,視為考生自動棄權,空缺職位放棄選調。
四、紀律和監督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并將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單位。
2、所有參與選調工作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嚴守招考工作紀律,在招考各個環節中不準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不準跑風漏氣,不準接受請吃和禮品。如違反招考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整個選調工作在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
臨湘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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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臨湘市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湖南領導人才網,最近更新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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