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和《麗江市2014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為確保事業單位招聘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結合報考情況,經古城區教育局局務會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崗位能力測試對象
符合《麗江市2014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的條件已報考古城區中小學教師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和筆試開考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測試的人員(含成績并列人員)。
三、組織實施
本次崗位能力測試在古城區監察局的監督和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古城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測試時間和地點
1、測試時間: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2、測試地點:古城區祥和中心校白龍潭小學
五、崗位能力測試分組及抽簽程序
1、分組:測試考生共分2個考場,每個考場7個考官對考生進行測試。具體分組情況: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及體育教師崗位考生為第一組;報考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崗位考生為第二組。
2、抽取考官:安排42名考官于22日早上8:00到考點辦公室報到,并在紀檢監察人員監督下,從報到考官中抽簽抽取考官14人,每個組的考官為7個人。
3、命題:本次測試采取摸擬教學的方試進行。同一個崗位使用同一課題,用抽簽方試決定崗位測試課題。
4、考生抽簽:所有考生于2014年8月21日早上9:00到古城區教育局抽簽決定課題,同一崗位考生先抽簽決定抽題考生,再由抽題考生抽簽決定課題。2014年8月22日早上8:00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教師資格證前往測試地點報到,測試開始尚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測試前,按崗位分組在紀檢監察人員監督下進行現場抽簽,按抽出的崗位和個人次序確定測試順序。
六、測試方法
1、本次測試采用模擬教學的方法進行。
2、測試總分為100分。本次測試崗位除初中化學教師崗位外,其余崗位全部為正常比例開考,因此初中化學崗位設最低分數線70分,其余崗位不設最低分數線。
3、崗位能力測試成績計算: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7位考官根據崗位能力測試人員模擬教學情況進行現場當面打分(打分到個位數,小數點后不保留)。計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有效得分的平均分為該考生得分(小數點后保留2位數)的方試進行,計算結果交監督員審核。每個崗位測試結束后,主考官當場宣布崗位能力測試成績,考生當場簽字確認崗位能力測試成績。
5、錄取辦法: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100÷150×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
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及開考崗位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和考核,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公示7天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七、紀律
1、考生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前往測試地點。在待考期間,必須按規定到指定地點接受封閉管理,待主考官宣布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后必須及時離開考場,有任何相關問題可以向考點辦咨詢或提交。在測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個人及涉及個人的任何信息。
2、測試考官要客觀、公正,獨立打分。嚴格遵守紀律,只針對考生本場測試的實際表現和評分標準打分,不打人情分,不合議打分。
3、測試考官如與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應主動回避。
4、崗位能力測試期間,對所有考官及工作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另設一個候考室、兩個休息室(考官、考生分開)。
八、其它事宜
1、若出現考生綜合成績并列而不能確定擬錄人員時,則擇日召集本考場公證、監督、主考官、計分、計時人員,重新計算并列考生的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加上每題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和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的高低排序;若再并列,則進行復試。
2、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由古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政務公開欄和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自行上網或電話確認是否進入體檢,其它相關事項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麗江市古城區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